嘉大教字〔2024〕16号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大学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24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大学
2024年4月30日
嘉兴大学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快推进学校教育国际化,进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群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
通过国际化专业和课程建设,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流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加快国际学生教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
包括全外文授课的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和中文授课的汉语教育类专业建设项目。
(一)全外文授课的国际化专业建设标准
1.年均招收新生不少于20人,且有国际学生参加学习。
2.全部专业教育类课程均应全程使用外文授课,包括准备教学文档、课堂讲授、课堂互动、布置和批阅作业、考试命题和学生作答、实验和上机指导等环节。50%及以上专业教育类课程应建成国际化课程。
3.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对于专业教育类课程,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中方任课教师不少于50%,同时引进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外籍教师和专家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4.引进国(境)外先进的教育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
5.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6.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国际学生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效。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能够派遣学生到对方交流交换学习。专业20%及以上的学生具有国(境)外高校交流交换学习的经历。
(二)中文授课的汉语教育类专业建设项目
1.年均招收新生不少于20人,且有稳定的国际学生生源,国际学生不少于20%。
2.全部专业教育类课程中30%及以上建成国际化课程。
3.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专业教育类课程任课教师能够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又拥有较广的国际视野。
4.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5.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国际学生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效。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能够派遣学生到对方交流交换学习。专业20%及以上的学生具有国(境)外高校交流交换学习的经历。
(三)国际化专业申报条件
1.国际化专业应依托目前已设置的专业。原则上应有不少于两届毕业生,且培养质量较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优先立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进行国际化专门人才培养的专业,或有希望获得国际认证的专业。
2.专业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其中全外文授课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应有连续半年及以上时间的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及国(境)外学习、工作背景,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及教学研究能力。
3.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包括建设任务、时间进度表、保障措施等)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4.专业建设经费使用计划编制科学、合理,重视教师及学生国际交流能力的培养,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借鉴、引进国(境)外高校先进的教育教学资源推进本专业国际化建设。
5.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6.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与国际基本接轨。优先立项已开设全英文课程的专业,或已招收国际学生的汉语教育类专业。
三、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
包括全外文授课的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不含语言类通识课程和语言类专业基础课程)和中文授课的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含汉语语言类课程)。
(一)国际化课程重点建设方向
优先支持以下类别课程建设国际化课程:
1.对国际化专业建设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专业教育类课程;
2.通过国际比较与借鉴得到有效提升的课程;
3.对培养跨文化沟通和外事技能具有重要作用的课程;
4.对培养学生获取国际专业资格具有重要作用的课程;
5.对跨国(境)授予学位具有重要作用的课程;
6.为国际学生专门设计的课程,如汉语能力培养类课程、中国概况类课程、特色体育课程等;
7.其他具有国际化教学特色的课程。
(二)国际化课程建设标准
1.课程除符合省级相关类型一流课程(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建设要求外,还应突出国际化特点。
2.课程每年至少为1个教学班开设1次,原则上应有国际学生修读。
3.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成效明显。对于全外文授课课程,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中方任课教师不少于50%,同时引进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外籍教师和专家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4.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改革成效明显,充分体现“两性一度”要求。
5.教材编写或选用契合课程特点,满足课程教学要求。
6.课程教学评价科学合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健全。
7.重视国际学生教育,取得一定成效。
8.面向国际学生,以弘扬中华文化为主要目标的国际化课程(主要包括国际学生始业教育类课程、汉语能力培养类课程、中国概况类课程、中国道路与中国模式类课程与社会实践类课程等)可以采用中文授课,其他国际化课程应采用全外文教学。
(三)国际化课程申报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包括时间进度表、保障措施等)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申报全外文授课的国际化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能熟练采用全外文教学,教学科研水平较高。
3.课程建设基础良好,教材、教案、案例、习题、试卷等教学资料,及课程涉及的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等条件能够满足外文授课的基本要求。中文授课的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不做此项要求。
4.重视借鉴国(境)外高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按照新时代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并已取得一定成效。
四、项目支持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项目建设提供支持:
1.对国际化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在建设期内分批拨付。
2.优先支持国际化专业(课程)师资培养,由人事处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师资培养计划。
五、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管理
1.项目立项采取学校委托和学院自主申报两种方式进行,学校择优立项。
2.项目采取负责人负责制,专业(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建设方案、落实建设任务以及合理使用经费,并按要求定期向学校上报专业(课程)建设进展情况。
3.国际化专业(课程)归属学院应对项目加强指导和支持,每年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4.国际化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结项时至少有一届毕业生。国际化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结项时需运行至少2个教学周期。学校定期组织检查,并依据建设成效调整建设经费支持力度。
5.建设期满,学校严格按照本办法中的建设标准和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专业与课程,学校将持续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上级相关建设项目。
6.国际化专业与国际化课程的项目管理部门为教务处。涉及国际学生的教学活动,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学籍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落实教学任务。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解释工作由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