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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4-04-22 15:25:50来源:嘉大教字〔2024〕1号 点击数: 打印

第一条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加强对学校教室资源的管理,提高教室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教室指学校公用教室(以下简称教室),不含专用教室。

第三条 教室供本校学生上课或自习,教师休息室供教师课间休息,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教务处根据部门职责负责教室的使用调配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后勤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部门职责负责教室内相关业务的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 教室的调配使用坚持优先保证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活动、服务本校师生的原则。在满足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可依据本办法由教务处批准用于学校其他教育活动。

第六条 教室使用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

第七条 教室借用遵循“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借用教室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事由和时间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更改时间,严禁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严禁在教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

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需要临时借用教室的,由教师本人或教务办老师登录教务系统办理借用手续。

学生社团或班级组织活动需用教室者,由负责教师登录教务系统办理借用手续,审批后方可使用,活动期间应保持教室整洁,且不能影响其他教室内学生的学习。

校内单位如需使用教室开展创收性活动,在教学资源许可的情况下,由负责人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完成报批、费用缴纳等流程,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和教室使用规范要求。

第八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教学活动教室借用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晚上和周末。考试周和有其他重要工作安排时,教室停止借用。学校有重要活动时,已借出使用的教室须统一服从安排。

第九条 如遇特殊情况,须调整教室功能或用途的,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条 多媒体教室开放时间原则上为每天7:00-22:00;智慧教室原则上根据教学作息时间表开放。开放时间段内空闲的多媒体教室可进行无需多媒体设备的相关活动,但须遵守教室使用规范要求。

节假日教室开放的数量和时间以满足学生学习需要为原则,具体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商定后通知。

第十一条 需要统一安排晚自习教室的,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情况,按照学院人数分配至各学院。学生自习使用教室须配合学校整体教学活动安排。

第十二条 借用教室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 教室内的各种家具设备仅供本教室使用,不得随意移出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使用教室应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应自觉关闭照明灯、空调等。不得反锁教室门自习。不得随意占用教室座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 在教室使用过程中,教室使用者应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否则,教室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导、制止,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使用人和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嘉兴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教务处〔2006〕第18号)、《嘉兴学院教室文明守则》(教务处〔2006〕第19号)同时废止。


附件

教室使用规范要求

一、保持安静,不在走廊、教室内打闹、喧哗、嬉戏,不打闹。

二、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教室走廊、墙壁、桌椅的整洁,不随意涂写、刻划或张贴,不随地吐痰,不踢踏墙壁,不攀爬门窗,不携带食品、饮料进入教室。

三、爱护教室内所有设施设备,不得擅自使用或搬出本教室外,更不得挪作他用。原则上不得擅自挪动教室内的桌椅,确因课堂教学需要,须移挪教室桌椅的,应于课堂结束后,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恢复原样。

四、发现教室内设施设备破损,应及时报教室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由其上报维修,确保教室的正常使用。

五、走廊和教室内禁止吸烟,不得使用违章电器。

六、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关启教室,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借用教室者,使用期间须严格遵守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八、首次使用教室者,应提前到相应的教室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课件)。使用多媒体设备时,还应遵守:

(一)勿使用其它硬物触碰、触摸一体机屏幕表面,勿在电动幕布上写画;使用者不得利用多媒体教室内的仪器设备开展娱乐活动;不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和移动、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系统以及设置、修改系统的运行命令,不使用带病毒的应用软件及文档;使用者所拟考试试题、研究成果等信息不存留在计算机中,避免泄密或造成损失。

(二)使用结束后,应按照流程关闭所有多媒体设备,不将多媒体设备及线材私自带出教室,不人为破坏多媒体设备。对于故意破坏设备及线材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尊重教室管理人员的劳动,主动配合协助其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广大师生应自觉遵守教室使用规定,服从管理。

十、对擅自使用教室的单位、个人,一经发现,责令其停止使用的同时,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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