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强化目标管理,提升建设成效,学校决定对省级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开展阶段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深化课程内涵,丰富课程资源,提升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推进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发挥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切实保障和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育人质量,避免“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对一流课程建设进行周期性检查和动态调整。
二、检查范围
本次阶段性检查范围包括:(1)2019年以来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2020年以来立项和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包括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已解决的重点问题、课程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课程团队教学研究情况、课程实施与考核等方面的举措)、课程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存在的问题及后续改进措施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工作,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确保课程质量。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要认真梳理总结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仔细查找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建设规划,确保一流本科课程在建设周期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2.质量为本
各教学单位须对本单位一流本科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可参照嘉兴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评估标准,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3.注重实效
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4.交流经验
加强宣传和推广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课程育人成效。阶段性检查结果预警的课程需即刻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一年。本次阶段性检查结果将作为课程后续建设经费资助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评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安排
1.学院检查
阶段性检查由一流课程所隶属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主要环节包括:(1)一流课程负责人和团队填写《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报告》;(2)教学单位组织一流课程建设情况汇报与答辩(本学期所开设课程,须组织现场听课);(3)教学单位对一流课程建设情况作出评价和检查结果等级认定的建议;(4)教务处对教学单位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和备案。
2.一流课程审核标准
检查结果包括“优秀”“合格”“预警”“撤销”四个等级。
(1)优秀。课程运行正常,课程建设取得的显著育人成果和教学成果,课程发挥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同行评价高,学生满意度高。
(2)合格。课程运行正常,课程建设取得较好的育人成果和教学成果,课程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效应,同行评价较高,学生满意度较高。
(3)预警。一流课程在阶段性检查周期内出现以下现象之一,评价结果为“预警”:课程运行停滞,在一个学年内未能开出(因培养方案调整而出现课程调整,需说明该课在新版培养方案中的对应课程及其运行情况);课程建设停滞,未体现出持续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陈旧,未取得课程建设成果,对人才培养的支撑明显不足;课程管理松散,在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材料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教学质量低,学生不及格比例出现高于30%的情况;学生对课程满意度较低,课程负责人和主要授课教师的学评教分数在所属教学单位中的排名位于后30%。进入一流课程“预警”状态的课程,须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
(4)撤销。存在以下现象之一,评价结果为“撤销”:课程连续两次阶段性检查结果为“预警”;课程教学出现教学事故。评价结果为“撤销”,经教务处核对确认后,将取消该课一流课程资质。
六、材料报送
2023年10月20日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管理科(行政楼106办公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稿以“学院-课程名称”格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laurus0816@zjx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64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