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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9-26 11:15:42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进一步加强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现将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一流本科课程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1.线上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3630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6周,下同)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2. 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3630日,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在线方式授课的学时可计入教学周期。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即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可保证社会实践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鼓励申报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医教协同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鼓励申报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文化素质类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1门一流本科课程。

鼓励申报“专创融合”类型一流课程。深度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和承载的创新创业教育功能。以培养岗位创新创业型人才为总目标,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灵活运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注重以生动具体的应用场景、创业榜样、课内游戏等情境化教法的应用。鼓励教师将创新创业项目、具有实践转化效果的科研项目等成果融入课程内容开发设计。

(二)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

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3630日,完成至少1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施,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在线方式授课的学时可计入教学周期);同时还应突出国际化课程特点,授课对象须为(或包含)外国留学生,课程已列入外国留学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授课语言除汉语类、国情教育类课程外,须为全外语。课程负责人近5年内应有至少2年从事本科层次外国留学生教育或管理经验(提供授课记录或工作简历,并由学校教务部门证明)。请各学院在推荐国际化一流本科课程时,重点推荐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具有在线授课基础的本科课程。本次可推荐的非外文授课课程数占国际化一流本科课程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各学院可适当考虑推荐相关特色课程,如始业教育、国情教育、中国法律教育等。候选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教师或管理人员。候选课程负责人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国际化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课程(其中非国际化课程不超过1门)。由外籍教师负责的团队必须包含中方教师。

(三)劳动教育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推荐类型主要为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截至2023630日,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在线方式授课的学时可计入教学周期。劳动教育课程须体现时代性、实践性。结合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开设的实践体验性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优先推荐。鼓励申报注重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加强与行业骨干企业、高新企业、中小微企业紧密协同,深化产教融合,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提高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相关课程。鼓励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乡村振兴创意大赛等竞赛相关高质量项目转化为高水平劳动教育课程。候选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劳动教育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课程(非劳动教育课程不超过1门)。

(四)一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

申报课程须为纳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本科课程,授课对象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推荐类型为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截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至少1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施,取得实质性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在线方式授课的学时可计入教学周期)。一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要体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理念,注重课程系统设计和教学方式创新,着力于提升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水平。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且具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经验,鼓励以课程团队形式申报。一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认定级别为校级,拟认定数量不超过3门。

二、推荐数量

本次认定采用“课程教师团队申报、学院审核推荐排序、学校评审”的方式,各学院参考推荐名额:线下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其他类型课程不限额推荐。

三、工作安排

(一)教师申报与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院内评审,推荐排序,经过院内公示后,由各学院通知推荐老师参阅《教师操作手册》在线提交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各学院教研秘书请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10:00前完成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参阅《二级管理员操作手册》)。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为单位线下提交材料: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院内公示的纸质和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请以“学院名称+汇总表/公示”命名,发送至laurus0816@zjxu.edu.cn。

一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汇总表和院内公示纸质版及电子版(签字盖章)报继续教育学院王燕芳老师处。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按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标准,结合所申报课程综合情况,确定校级一流课程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推荐数量根据省相关通知确定)。

(三)其他说明

1. 学院为课程建设主体,各学院要组织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课程的质量:(1)学院结合专业建设规划,合理统筹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的申报工作;(2)确保所申报课程的合法性、规范性;(3)确保所申报课程的可延续性,因培养方案变更已经不再运行的课程不予推荐(如果因培养方案变更导致课程名称微调,学院在严格审核和认定新旧版本培养方案相关课程的替代关系后,可按照新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申报);(4)重视课程质量、学生权益和学生学习体验,课程团队中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在所申报课程最近开设学期的学评教分数原则上应位于所在教学单位的前60%。

2.申报材料中有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的地方都要完备办理。申报书模板暂时以2022年模板为准,根据省厅工作布置及时调整,有学校、党委、教务处字样的地方,分别由对应二级教学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3.结论阶段时间根据教育厅通知安排适时调整。


一流本科课程联系人:陈老师(83640485);办公地址:行政楼106室

一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联系人:王老师(83643003);办公地址:仁心楼513室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杨佳明,电话1575785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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