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材料的通知》精神,现启动该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的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包括合作编写教材、系列教材等)的验收。验收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验收完成后在院内公示,填写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1)。
2.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2);立项教材尚未完成出版,且不申请撤项的,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4),说明情况。
3.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主编进行政审,填写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对教材进行“凡编必审”,填写嘉兴学院自编教材审核表(附件5,已完成审核并提交表格的,无需再次提交)。
4.申请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教材1本。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9月12日16:00前将电子材料(签名盖章PDF版、excel或word版、公示截图)发送至联系人处,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材管理科(行政楼106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83642155。
五、结果利用
学校验收合格、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审议通过者,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
1.验收结果汇总表
2.信息变更申请表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4.延期结题申请书
5.嘉兴学院自编教材审核表
6.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