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申报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议,拟向浙江省教育厅推荐10位教师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1.公示期:2023年6月4日-5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名单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单位: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话8364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