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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6-04 13:39:34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关于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各教学单位收集课题结项材料经教务办上报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上报至省高教学会。

二、报送材料

1.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课题研究报告、结题汇总表。专项课题结题要求由超星集团与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商定。

2.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拨付。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包括专项),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销。

4.结题材料以文件夹形式发送,命名为“课题负责人+2023年度高教学会课题结题材料”。文件夹需含结论汇总表(WORD版,结论无需填写)、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WORD版、PDF版)、结题报告书(WORD版、PDF版,专家意见等无需填写)及公开发表论文等支撑材料(PDF版)钉钉发送至王老师。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五份,汇总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5.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11:30前将结题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王越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0573-85624336

 

         教务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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