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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8-11 09:44:14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有关项目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请各项目组做好结项验收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名单

(一)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名单

学院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外国语学院

课程思政有机融入大学英语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高万全

建筑工程学院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背景下课程思政与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协同路径研究

宋宇名

医学院

课程思政视阈下护理学专业课教学设计与实践探索——以《基础护理学》课程为例

郑云慧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面向00后学生的“化学+思政”协同育人策略研究

朱连文

医学院

医学人文教学团队

王凤华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名单

学院

课程名称

负责人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织造学

黄立新

创业学院

创业实践

左军

商学院

市场营销学

苏海林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据结构

刘小晶

医学院

医学伦理学

石统昆

二、结项验收资格要求

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须达到如下要求才具有申请结项验收资格:

1.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无违背师德规范现象,无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

2.切实开展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切实成效,须至少完成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才具有申请结项验收资格:(1)团队成员发表与项目直接相关的高水平教研论文或学术论文;(2)团队成员完成、出版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教材、案例集、学术著作、论文集等;(3)团队成员取得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奖项、教学与科研项目、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部门鉴定与批示等;(4)在国内外高水平会议以及相应媒体、平台上进行经验交流、展示或介绍;(5)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取得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奖项、荣誉、大创项目以及其他高质量成果;(6)其他经教务处认定可作为申请结项验收资格的成果。

3.承担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在项目实施期间的学评教排名位于所在学院前75%。

具备申请结项验收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教务处组织评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与成果成效进行结题鉴定,鉴定结果包括:同意结项;暂缓结项,继续建设;终止项目。

三、验收材料提交

(一)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项验收

结项验收工作包括上报结项审核材料答辩评审两部分。

结项材料包括: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和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结题验收清单、验收报告(附件2)、项目总结(附件3)。以上材料请于9月1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5份及电子版。同时,请提交项目相关研究实践成果佐证纸质材料1份。

答辩评审时间:预计2023年9月下旬。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验收

结项验收工作包括上报结项审核材料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展示两部分。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材料包括: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清单、验收报告(附件2)、项目总结(附件3)、课程思政典型案例(不低于3个;附件4)。以上材料请于9月1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同时,请提交项目相关研究实践成果佐证纸质材料1份。

四、联系人

(一)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王越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0573-85624336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陈老师 行政楼106办公室  0573-8364048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

附件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验收报告

附件3:项目总结

附件4:课程思政示范课典型案例

附件5: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评审指标(供参考)

附件6:基础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试行)(供参考)




教务处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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