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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8-09 10:20:17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要求,探索实施专业预申报制度,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1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对照“两个先行”新目标、新任务,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的指导原则,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注重专业设置条件,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强化服务意识,鼓励围绕未来五年“八个高地”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特别是我省大力推进的三大科创高地、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新一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紧密相关的专业。

二、增设专业导向

以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点的经济发展要求,按照“国标”、专业认证标准和“四新”建设理念,增设新专业。

1.新工科专业。对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对接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工程,助力“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构建,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培育新的工科领域。

2.新医科专业。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落实“大健康”理念,聚焦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等。主动适应医学新发展、健康产业新发展,布局建设智能医学、互联网医疗、医疗器械等领域紧缺专业。

3.新文科专业。培养知中国、爱中国、堪当民族复兴大任新时代文科人才、培育新时代社会科学家、构建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学派、创造光耀时代、光耀世界的中华文化。强化重点领域涉外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建设,主动服务国家软实力提升和文化繁荣发展。推动文科间、文科与理工农医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文科类新兴专业,推动原有文科专业改造升级。

4.交叉学科专业。学科交叉融合是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特征,是新学科产生的重要源泉,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有效路径。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支持增设未来机器人、医工学、柔性电子学、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等一大批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三、工作要求

1.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学院核对本院专业设置情况,更新各专业负责人信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等,并填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2.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4年度起,拟增设本科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申报。审核通过预申报的专业,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024年拟增设本科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嘉兴学院新增专业调研报告》(附件5)、《嘉兴学院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6)。

新增专业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情况、该专业全国布点情况(目录外专业应有该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全国开设情况材料)、校内相近专业开设情况、人才需求情况(包括产业行业发展、特定单位需求、升学和就业形势分析)等材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新增专业进行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论证。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以优化学科布局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请各学院填报《嘉兴学院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意向调查表(2024年—2027年)》(附件7),该表格将作为撰写学校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学院组织讨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

四、材料报送

《**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嘉兴学院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意向调查表(2024年—2027年)》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8月1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另,《**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中如数据需要更改,请在纸质稿上标识,并提供变更佐证材料,一同提交。

2024年拟增设本科专业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嘉兴学院新增专业调研报告》《嘉兴学院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并于8月3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文件通过钉钉同步发送给冯老师。

联系人:冯老师,83642031,18805830905

五、其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事宜,咨询国合处高老师,1373827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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