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预计下学期启动嘉兴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关注准备。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范围和基本要求
1.成果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3.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学校教学成果的奖励活动在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范围内进行。在相同的条件下,重点奖励本科教学第一线教师所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
4.成果必须是过去未参加过教学成果奖评奖的成果。过去已参与评奖但以后又确有新的突破性发展的成果,如需申报,则应加以详细说明。
5.成果以主要完成单位为主进行申报,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不得超过2项。
三、奖项设置
我校教学成果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级别。
四、拟定上报材料
1.嘉兴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教学成果总结(5000字内)
3.嘉兴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5.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相关佐证材料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后期正式通知为准。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动员团队申报,认真组织申报工作,规范填写格式,协助完成鉴定意见等工作。
联系人:王越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0573-85624336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