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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新文科、新医科) 意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6-21 10:40:36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实施方案》(浙教办高教〔2022〕1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校新文科、新医科建设,现将意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意向申报重点的是新文科、新医科等卓越人才培养项目,此前已申报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项目此次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在制定申报方案过程中要对标一流专业建设和卓越人才培养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各项建设任务。

2.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人才培养改革,

突破培养机制壁垒,注重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复合培养,重点围绕文史哲融合,政治、哲学、经济交叉发展,经管+、医学+、法学+、外语+、教师教育+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注重协同育人,注重实践教学,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三、材料上交

请各院(系)于6月30日前将《意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王越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0573-85624336

四、其他说明

本次仅为意向填报,附件中其他正式申报材料供参考。

正式申报时需提交《意向申报汇总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卓越人才培养方案》(含学生选拔机制说明)等材料,建议有意向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先行准备,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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