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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23-01-05 13:58:16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因临近寒假,经向省教育厅建议,省厅将申报截止日期延后,因此申报材料提交日期改为2月11日下班前,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后,统一报送到行政楼103办公室。

为了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和辅修专业备案工作,请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专业,同时提交专业评估PPT(8分钟/个)和佐证材料,校内评审时间另行通知。2023年拟招生的辅修专业填报《辅修专业、课程拟招生计划》,同时制订辅修专业、课程培养方案。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电子版材料:《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专业评估PPT、《辅修专业、课程拟招生计划》《辅修专业/课程培养方案》WORD和EXCEL电子版、签字和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以上电子文件通过钉钉发送。

纸质版材料:《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一式五份)、《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专业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辅修专业、课程拟招生计划》(一式一份)、《辅修专业/课程培养方案》(一式一份)。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836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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