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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2022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公示
 
发表时间:22-10-11 19:38:02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文件及省厅相关通知,我校可推荐《红船精神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参评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材料的基础上,项目组成员修改完善了奖项申报材料,现将我校推荐参评2022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

1.公示期:2022年10月11日-17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单位: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话83642031或

纪委监察室,电话83646006。


附件:推荐参评2022年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


教务处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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