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请有意开展辅修专业、课程人才培养的专业,编制2022年辅修专业、课程的招生计划(招收2020级学生),制订适用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辅修专业、课程相关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生资格:招生专业必须已经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上报材料:各学院招生计划、辅修专业、课程方案(纸质1份及电子版),请在10月14日前报教务处103室。
联系人:冯思洋,电话:83642031.
3.各招生单位及专业应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监控,学校将适时进行抽查。
4.2022年辅修专业、课程方案制订要求:
(1)方案制订按照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执行;
(2)方案制订过程必须经过本专业全体老师集体讨论;
(3)方案必须经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4)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模板见附件。
5.计划招生班级及人数经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