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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3-11-01 13:50:55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研究与建设

2022年立项的省级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二)实践教学

1.“3+1”教学模式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分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和使用情况;

2.实验运行表编制、实验运行、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特别是在线教学实施情况;

3.学生创新成果、科技竞赛获奖系统登记情况。

(三)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

1.课程(教材)类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开展一流本科课程阶段性检查;

2.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遴选工作的学院推荐流程及材料报送情况;

3.教材编写中“凡编必审”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实施情况;

4.教材选用中“凡选必审”及本年度境外教材选用备案工作的前期准备情况。

(四)教学运行

1. 教学各阶段、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近3年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2.近3年试卷材料的齐备性和试卷质量情况及考核方式落实情况;

3.对照授课计划,再次检查、核对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课时情况,检查本学期多位教师上课的落实情况;

4.本学期调停课工作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5. 开展学评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开展教评学活动,检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五)教师发展培训、质量保障

1.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2.专业、课程等质量标准建设的完备度及其完成质量;

3.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的完备性、整改的及时性;

4.学院、专业第三方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5.学院督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6.学院、专业对重点群体教学质量的帮扶机制建设情况;

7.教师发展分中心组织教师发展活动情况。

二、方式与步骤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层面抽查的方式。

2.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听课,多渠道多途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对前阶段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了解和掌握学院(部)教学状况。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校(院)督导将采取听课、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抽)查与指导,并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和处理。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要抽查各学院、各专业就教学质量保障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如教学质量保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教学质量标准建设的完备性、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的完备性、整改的及时性等进行抽查。

(二)步骤安排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学院(部)安排部署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11月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

2.省级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于11月17日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办公室。

3.各学院(部)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务必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见附件)于12月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部)领导应亲自负责,学院(部)教学委员会、督导组、各系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对于教学工作常规检查项目,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要求规范落实,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要重视重点工作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透彻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确实得以解决。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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