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拟同意周晓隆同学转专业学习。
姓名 |
原专业 |
拟转入年级 |
拟转入专业 |
周晓隆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023 |
法学 |
以上公示时间为3月29日-4月2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3640481;联系人:蔡老师。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