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及《嘉兴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8 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分别填报2023级、2024级各专业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于11月6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的形式提交《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表》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相关表格已通过办公系统发至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务主管。
教务处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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