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
(一)教学研究与建设
本次检查包括2023年校级卓越计划项目、基础拔尖基地、“四新”创新实验班建设情况、2023年校级微专业、2024年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重点围绕研究项目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研究成果及目前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实践教学
1.总结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情况,检查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开展情况;
2.本学期实验运行表编制、实验运行、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
3.科技竞赛成果系统登记情况。
(三)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
1.做好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课程组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做好校级智慧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立项课程组需建好课程知识图谱,做好知识与资源关联,用好AI智慧教育工具。推动人工智能(AI)和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教学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教育转型,支撑培养重心从“学知识”向“强能力”转变。
3.做好省级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四新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
4.做好教材编、审、用的常规管理工作,提前规划教材选用“凡
选必审”工作;
5.做好境外教材选用备案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教学运行管理
1. 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迟到、早退、课堂纪律、到课率、学生就座等方面的问题;
2.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材料的齐备性和试卷质量情况,本学期考试工作的落实情况;
4.对照授课计划,再次检查、核对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课时情况,检查本学期多位教师上课的落实情况;
5.本学期调停课工作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6.开展学评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开展教评学活动,检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五)教师发展培训、质量保障
1.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2.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的完备性、整改的及时性;
3.学院督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4.学院、专业对重点群体教学质量的帮扶机制建设情况;
5.教师发展分中心组织教师发展活动情况。
二、方式与步骤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层面抽查的方式。
2.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听课,多渠道多途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对前阶段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了解和掌握学院(部)教学状况。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校(院)督导将采取听课、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抽)查与指导,并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和处理。校(院)督导主要检查(抽查)毕业论文电子文档、试卷、基层组织教研活动开展、国家一流专业(课程)以及认证(评估)专业教学运行等情况,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要抽查各学院教师发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督查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跟踪学院(专业)本科质量报告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步骤安排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学院(部)安排部署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11月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11月8日前将教改项目期中检查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建设科(具体检查项目见一览表)。
2.各学院(部)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务必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于11月29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部)领导应亲自负责,学院(部)教学委员会、督导组、各系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对于教学工作常规检查项目,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要求规范落实,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要重视重点工作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透彻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确实得以解决。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