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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4-11-04 10:00:45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的,在招收本专业首批本科生当年12月底前提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并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我校2024年有智能制造工程专业1个新增本科专业需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新专业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中“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流程及标准”为依据,做好学位申请工作。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会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进行评审。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审查各项填报内容是否达标、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标准要求。《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要求经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党政联席会审定后上报。

同时,根据文件最新要求,2025年拟招生的辅修专业,需要提前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备案。2025年拟招生的辅修专业,须上报招生计划、培养方案等。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电子版材料:《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新专业佐证材料》《辅修专业、课程拟招生计划》《辅修专业/课程培养方案》WORDEXCEL电子版、签字和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以上电子文件通过钉钉发送。

纸质版材料:《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一式五份)、《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新专业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辅修专业、课程拟招生计划》(一式一份)、《辅修专业/课程培养方案》(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后,统一于111811:30前报送到行政楼103办公室。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83642031




教务处 

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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