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浙高教学会[2023]12号文件精神(具体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现启动校级第二批优秀教务人员评选暨遴选推荐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优秀教务人员工作。
一、参评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思考总结,能高效、出色履行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3.结合教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成效显著;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高,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声誉;
5.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校级优秀教务人员候选人须在学校及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勤勉踏实工作10年及以上,为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可;省级优秀教务人员候选人必须在学校及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勤勉踏实工作15年及以上,为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可。
二、评选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教务人员按符合参评条件总数的60%评选;
推荐省级优秀教务人员2名。
三、评选和推荐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教务人员积极申报,所在部门(单位)择优推荐(表格详见附件2),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根据推荐情况,学校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完成评选和推荐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校级优秀教务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省级优秀教务人员上报浙江省高教学会,经省高教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学会审定后公布。
联系人:教务处考试与信息化中心俞老师,联系电话:83642076。
附件1:浙高教学会[2023]12号文件
附件2:优秀教务人员申报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