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结合各自教学资源配置情况确定可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人数,于11月7日下班前以纸质和电子各一份的形式提交《嘉兴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表》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嘉兴学院转专业接收人数计划表》已通过办公系统发至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务办公室主任。
教务处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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