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学校关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审核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校院两级教学文档归档的规范化水平,学校就教学文档内容和要求作进一步规范。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授课计划的填写
授课计划的编写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
1.对照教学任务,准确填写授课计划表中的基本信息(学院、课程名称、课时、授课班级、学期、学分等)。
2.授课计划中的教学内容与课时分配须与教学大纲一致,授课计划表格中课时合计须与教学任务中的总课时一致。
3.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学班级的教学内容、课时要求须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每位任课老师根据各自的课表落实相应的授课计划,并在开课2周内登录教务系统完成授课计划的录入工作。
4.授课计划须按教学大纲要求体现作业的布置次数与具体作业要求。
5.授课计划应按一次课(2课时或3课时等)填写。
二、课堂教学日志的填写
1.以教学班为单位按实际授课日期(因出差等事由发生的调课、补课等按实际上课日期)填写;如理论为合堂授课,而实验课是分班进行,则按实际上课情况如实填写并注明。
2.教学内容与课时分配须与授课计划保持一致。
3.课堂日志中作业布置须与授课计划保持一致。
4.体现对学生的考勤要求,及时掌握学生到课情况。
三、教案的撰写
教案的撰写原则上应包括学情分析;授课内容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提要、重点、难点;教学设计(策略、方法、环节设计);课外学习要求和作业安排等内容。
四、平时成绩的评定
1.各任课教师应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班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定平时成绩的评定原则;建议平时成绩的评定方式逐步趋于多样化,而不应仅根据学生出勤情况来评定。
2.在设定好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的基础上,形成性记录材料要完备。
3.平时成绩评定原则连同平时成绩登记表须在课程考核前一周内报课程归属学院。
五、课程的考核要求
(一)理论课程中采用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
1.试卷命题要求
(1)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由此组成试卷。
(2)试题的难度要恰当,难易搭配要合理,分量要适中。要注意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题型力求多样化。试题的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引起多义、歧义或误解等情况。
(3)有试题库的课程,每份试题要严格做到:题目不能出现重复现象;覆盖的主要知识点应基本相同;题量保持大致相同。开设课程未组建试题库的,出A、B两份试卷。组卷时应严格做到:题目不能出现重复现象;覆盖的主要知识点应基本相同;题量保持大致相同,题型保持一致。
(4)每份试卷须配备正确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性试题答案要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详略得当,便于规范批阅;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5)所有课程的试卷命题与近三年已组卷的同一课程的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包括针对毕业班学生毕业学期的重修提前考试课程试卷)。
2.试卷命题的审批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提交
(1)命题后的试卷经由命题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系或教研室主任,系或教研室主任按命题要求审核签字后交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命题人交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老师。交付试卷时应办理正规的试卷交付手续。
如命题教师为教研室负责人,其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项办法执行,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批处应由其他的教研室负责人审批。
如命题教师为分管教学副院长,其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项办法执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处应由学院院长审批。
系或教研室负责人和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合理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命题组卷。
(2)命题人在提交试卷的同时,须以试卷模板的方式做好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及配套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须在考试前两周提交,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可视情况将提交日期再前置。
(3)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要注意加强对试题内容的保密,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泄密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3.试卷的印制
试卷印制时,试卷页脚只出现试卷页数(第×页,共×页)。
4.试卷的批改
(1)试卷评阅一律使用书写红色文字的钢笔、圆珠笔。
(2)记分数字的书写要准确、清晰、工整,如有更改,更改处须有更改人签字。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得分用“+”,记扣除分用“-”,同一试卷册的记分方式必须始终一致。
(3)评卷须严格执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客观题的评阅,每道错误小题必须用“×”标注,正确的用“√”标注;主观题的评阅需按评分点逐个评分,并标注在相应位置,然后得出每小题得分。
(4)每大题要有一个总得分,标注在试卷评分栏中该大题所在位置,且须与试卷题号得分栏一致。在题号得分栏需评阅人签字,一袋试卷的评阅人或核分人如是同一人,可在每份试卷上签一个字即可,表明该教师对该试卷负责。
(5)总分合计要准确(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保持一致,并与考试成绩单的卷面成绩栏保持一致)。
5.试卷统分及登分
(1)总分与各题首得分总和保持一致,各题首得分与小题得分保持一致。
(2)试卷卷面成绩与登记到学生成绩单上的期末成绩栏保持一致。
(3)已提交的平时成绩与登记到学生成绩单上的平时成绩栏保持一致。
6.试卷封面内容基本信息的填写
(1)准确填写试卷封面的学年学期。
(2)准确填写试卷封面的课程名称、考试班级、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监考老师、阅卷人、检查人、审核人等。
(二)理论课程中采用课程论文、大作业等形式考核的课程
1.要制定出评分要点和合理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须在考核前提交至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具体提交日期由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予以规定。
2.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认真批改并撰写评语;评阅时不得因对象不同而随意改变评分标准。
3.准确填写试卷袋封面课程名称、班级、资料份数等信息。
4.确保材料给定成绩与登记到学生成绩单上的期末成绩栏保持一致;确保平时成绩与学生成绩单上的平时成绩栏中的成绩保持一致。
(三)实践环节中采用实验、课程设计(论文)、实习等形式考核的课程
1.实验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成绩由实验过程、实验考核二个部分组成,建议比例为70%:30%,实验考核为该课程结束考试,由实验操作和实验试卷两部分组成,建议比例为20%:10%。
(2)实验过程由每个实验项目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等三部分组成,建议比例为20%:30%:20%。
(3)成绩应正态公布,优秀一般不超过20%。
(4)评语应具有针对性,评阅不得因对象不同改变评分标准。
(5)确保材料给定成绩与登记到学生成绩单上的期末成绩栏保持一致;确保平时成绩与学生成绩单上的平时成绩栏中的成绩保持一致。
2.课程设计(论文)
(1)严格根据课程大纲评分标准,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认真批改、撰写评语并给定成绩。
(2)评语应具有针对性、成绩应正态分布,评阅不得因对象不同改变评分标准。
(3)课程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归档,归档材料应准确填写课程名称、班级、资料份数等信息。
(4)确保归档材料给定的成绩与学生成绩单上的期末成绩栏保持一致。
3.实习
(1)严格根据实习大纲评分标准,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认真批改、撰写评语并给定成绩。
(2)评语应具有针对性、成绩应正态分布,评阅不得因对象不同改变评分标准。
(3)封面应准确填写课程名称、班级、资料份数等信息。
(4)确保归档材料给定的成绩与登记到学生成绩单上的期末成绩栏保持一致。
4.毕业设计(论文)
(1)严格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要求进行评阅、答辩。
(2)每篇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比率达到学校要求。
(3)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评阅—交叉评阅—异议论文院级评阅”三级质量监控流程,前一环节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阅。
(4)每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其中陈述10分钟左右,回答问题5分钟左右。
(5)答辩小组教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中级以上职称比例不小于60%,答辩分组时应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四)采用机考等形式考核的课程
1.存档的电子试卷、评分标准应完备。
2.确保给定机考成绩与登记到学生成绩单上的期末成绩栏保持一致;确保平时成绩与登记到学生成绩单上的平时成绩栏中的成绩保持一致。
六、试卷分析报告
1.采用学校提供的试卷分析报告模板
适用于全部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
(1)以装订成册的试卷为单位进行分析。
(2)对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进行分析。
(3)考试科目、班级、应考人数、实考人数要与装订成册的试卷一致。
(4)同一份试卷的试卷命题质量分析要一致,学生考试情况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分析也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客观、准确、翔实,建议就今后在如何改进课堂讲授内容与方法,如何改进考试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更加深入具体,以充分发挥考试的调查、诊断、反馈和激励功能。
2.各教学单位自主设计的试卷分析报告
填写内容与前述采用学校提供的试卷分析报告模板大致相同。
七、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以做好此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做好近三年教学基本文档过程资料的规范工作。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质量保障组组织力量于本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期间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自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文档的规范管理工作,将做好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教学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全面做好各项迎评促建工作,以良好的风貌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