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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标准(试行)
 
发表时间:22-10-02 14:54:52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实验/实训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一、实验/实训前准备的相关标准

(一)学院应提出并执行学生进入实验/实训的准入标准;实验/实训前,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按照实验/实训教材(指导书)预习,并对预习情况进行检查或考核。

(二)指导教师会同实验室人员做好实验/实训教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规范摆放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实训室干净与整洁,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三)指导教师与实验室人员根据实验/实训要求检查实验/实训器材,根据实验/实训指导书进行试做,确保实验/实训效果。

(四)严格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动物和废弃物等有安全隐患的实验/实训材料、器材的管理,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过程控制标准

(一)实验/实训项目原则上一人一组。一个指导教师同时只能指导一个批次;语音类、计算机上机类实验/实训一个批次为一个自然行政班,其它类别实验/实训一个批次一般不超过20组。

(二)实验/实训操作开始前,指导教师要讲清实验/实训目的、原理、操作要求及实验/实训中易出现的问题。

(三)指导教师对实验/实训内容的讲解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讲解实验/实训操作用词准确、操作规范;板书规范,字迹工整,所画图表及实验/实训装置图清晰准确。

(四)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加强现场巡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纠正。

(五)指导教师在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实验/实训方法的训练;注重学生实验/实训现象观察能力、分析推理能力、归纳总结能力等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实验/实训成绩考核标准

(一)实验/实训成绩考核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尤应重视过程性评价,成绩评定应以严格、客观、合理、公正为原则。

(二)过程性评价应对学生的实验/实训预习情况、出勤率、实验/实训操作的规范性、独立完成实验/实训的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三)结果性评价应对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完成质量、操作技能考核、卷面考核等进行综合评价。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实训报告,保证成绩准确无误。

四、教学文件标准

(一)实验/实训教学文件包括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教材(指导书)、实验/实训教学安排、实验/实训报告、成绩评定表等。

(二)教学大纲要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形式规范、内容优化、要求明确,紧跟教改步伐,严格执行,每门课均需编制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按专业装订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所有实验/实训均应有规范的实验/实训教材(指导书)及其配套教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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