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嘉兴学院关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嘉兴学院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学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有特色、善创新、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的目标,以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为导向,细化专业定位,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优化人才培养途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学生为本”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基本要求
本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应落实以下基本要求: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要符合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总体要求,要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与规格要求。
(二)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弹性、灵活、兼容”的特点。在毕业条件的学分结构等方面更具弹性,在教学组织、修读课程要求等方面更具灵活性,更能兼容学生个性化、多维度发展的需要。
(三)逐步完善学分制,以学生取得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数作为衡量毕业的主要标准。各专业除核心主干课程外,要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修读更多的课程学分,原则上各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的40%应由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
(四)更加重视实践教学,同时突出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理念的落实。各专业要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产业内企业和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同时,要保证创新创业教育进课堂。
(五)更加能够适应开展小班化教学、分层分类教学等需要。在培养目标的实现途径上,应该突出小班化教学、分层分类教学等教学组织形式的设计。
(六)要进一步优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设置,以适应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方式改革的需要,做好大类平台与专业平台的衔接。同时,尽早开展专业教育,帮助学生提高专业认知和选择能力。
(七)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学资源,推进MOOCS和混合式教学在我校课堂教学中的运用。各类选修课、课外学分和大学英语、计算机等公共课程,利用学校指定的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自主学习或混合式学习,通过相关平台的测试或学校组织的测试,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人才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要求
(一)人才培养目标
各专业要根据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改变传统的单纯以知识体系分解为基点的线性化人才培养设计理念,准确定位与职业岗位群或者培养取向相对应的“知识-能力-素质”三维空间中的人才培养目标,并将培养目标具体化、明确化。
附: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 “立足嘉兴、服务浙江、联系行业、面向全国”,培养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的,适应新时期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需要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身心健康,有较强学习能力、交流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
(二)人才培养规格
具体化各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出细化的人才规格(包括基本素养、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要求,切忌笼统和空泛。同时,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时,要突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方法与手段,重点编制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矩阵。
附:学校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1)基本素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较强的自信心、进取心、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创新创业精神;具有良好的国际视野。 (2)知识结构:比较系统地掌握相应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必要的专门知识,了解相应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熟悉相近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能力结构: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初步形成科学的思维方法,具备创新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从事相应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进一步深造的潜力。 |
四、课程结构体系
(一)课程结构设置的基本要求
1.重视专业标准。各专业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各相关专业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总体要求,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与课程结构。
2.基本模块结构。继续保持“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体系,各专业均设置四大课程模块: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公共选修课程、跨学院选修课)、专业大类平台课模块、专业课模块(包括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创新创业等个性化课程模块。专业课模块(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程)要加大学生自主选择学分比例,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以促进学生综合发展。
表1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文经管类(总学分160)
通识课 |
专业大类平台课 |
专业课 |
个性课程 |
必 修 |
选 修 |
必修 |
选修 |
专业 核心课 |
专业 选修 |
毕业 环节 |
课外学分 |
思政、形势与政策 |
体育、军事 理论 |
大学外语 |
计算 机类 |
心理 健康 |
职业 规划 |
公共 选修课 |
跨学院 选修课 |
含数学等基础课 |
|
|
|
必修 |
含 创新创业 |
16 |
6 |
11 |
4.5 |
2 |
1.5 |
8 |
6 |
34-38 |
3-6 |
51-55 |
9 |
6 |
41 大学外语、计算机课程实现分层分类教学,由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4 |
38-42 |
选修课学分比例应大于40% |
9 |
6 |
表2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理工医类(总学分170)
通识课 |
专业大类平台课 |
专业课 |
个性课程 |
必 修 |
选 修 |
必修 |
选修 |
专业 核心课 |
专业 选修 |
毕业 环节 |
课外学分 |
思政、形势与政策 |
体育、军事 理论 |
大学外语 |
计算 机类 |
心理 健康 |
职业 规划 |
公共 选修课 |
跨学院 选修课 |
含数学等基础课 |
|
|
|
必修 |
含 创新创业 |
16 |
6 |
11 |
4.5 |
2 |
1.5 |
8 |
6 |
38-44 |
3-6 |
4年制不少于50 5年制不少于80 |
9 |
6 |
41 大学外语、计算机课程实现分层分类教学,由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4 |
41-50 |
选修课学分比例应大于40% |
9 |
6 |
3.必修与选修、理论与实践学分分配比例四年制本科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0学分,理工类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70学分。其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学分比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分比例要求如下:
表3 全校各专业必修与选修、理论与实践学分分配比例要求
类 别 |
必修课程 |
选修课程 |
全校各专业 |
≤60% |
≥40% |
类 别 |
理论课程 |
实践课程 |
人文社科类专业 |
≤80% |
≥20% |
理工医学类专业 |
≤75% |
≥25% |
(二)公共基础课设置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计算机、体育与军训、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课程。旨在满足人才培养目标中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目标要求。课程设置方案见附件。
1.大学外语公共课。大学外语公共课包括《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大学韩语》,学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1学分。非英语(日语)类专业学生可在《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大学韩语》等外语类公共课程选择其中一类修读,并全部完成11学分的学习任务;或者,在完成大学一年级的6学分的学习任务后,选择另一外语语种,完成5学分的学习任务。
《大学英语》课程设置方案如下:
一年级:修读6学分。开设《大学英语精读Ⅰ、Ⅱ》和《大学英语听力》(I、II)。其中《大学英语精读Ⅰ、Ⅱ》共4学分,为必修学分,实施分层教学和全校统考;《大学英语听力》(I、II)共2学分,为必修学分。
二年级:学生修读不少于5学分,其中,必修《大学英语口语》1学分、大学英语素质拓展课程不少于4学分;素质拓展课程包括:《大学英语精读Ⅲ、Ⅳ》、《大学英语听力》(Ⅲ、Ⅳ),《大学英语写作》(Ⅰ、Ⅱ)、《商务英语》、TOEFL、IELTS、GRE等辅导课程。具体选修课程开设、测试方案以及课程与学分替代方案,由外国语学院制订,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大学日语》《大学韩语》等外语类公共课,由外国语学院参照《大学英语》设计具体开课方案。在注重语言基础知识掌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语言应用能力培养。
2.大学计算机公共课。学生修读学分不少于4.5学分。
第一学期:2学分。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分为A、B、C三个类别和《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Office高级应用》两门拓展课程。总课时均为48,其中理论教学16课时,实验教学32课时(其中16学时由学生课外自主选择时间完成)。A模块适应理工类专业修读;B模块适应经管类专业修读;C模块适应文法医外语各专业修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的同学,也可以直接修读两门拓展课程。
第二学期:学生选修不少于2.5学分。开设计算机类拓展课程。包括《C语言程序设计》《VFP数据库系统》《OFFICE高级应用》及其他有助于拓展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课程。具体选修课程开设、理论与实验学时分配、测试方案以及课程与学分替代方案,由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制订,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3.思想政治理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共18个学分,为必修学分。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总体安排见附件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实行专题式教学。具体课程教学改革方案由思政部负责制订,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4.大学体育、军事训练。学生应修学分不少于6学分,为必修学分。包括体育课4学分144学时(课堂教学128学时、体质测试训练16学时)、军事理论教学与军事训练2学分。学生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要求方可毕业。
体育课(128学时)分四个学期进行,采用课内俱乐部教学模式或课内、外俱乐部课程教学模式,课内外结合方式授课。学生根据体育俱乐部课程计划自主选择体育俱乐部课程,并参加俱乐部课程学习与活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训练指导工作(16学时),大三、大四每学年各安排8学时,体军部要做好具体训练与测试计划。
军事理论教学、军事训练合计2学分,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进行,其中军事理论课的理论教学时间安排16学时。
5.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设置《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共1.5学分。课程分为三个部分:
(1)始业教育与专业认知教育0.5学分,由学院组织安排;
(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0.5学分,教学内容包括创业教育,由学生处组织安排;
(3)大学生就业指导0.5学分,安排在第6学期开课(五年制专业第8学期),由学生处组织安排。
(三)通识选修课设置
通识选修课设置公共选修课、跨学院选修课
1.公共选修课按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医药科学,分类设置全校的通识教育控制模块。课程分为4类,即I类:自然科学类通识课;II类:社会科学类通识课;III类:人文艺术类通识课;IV类:健康与生活类通识课。全校各专业学生须修读这4类课程,每类至少2学分,共选足8学分。《大学语文》《应用写作》两门课程在人文艺术类通识课中开设。鼓励教师开设0.5-1学分的小学分课程。
学校同时开设公共选修课“创业教育”,供学生学习有关创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创业的有关基本技能。
2.跨学院选修课。学生跨学院选修的学分不少于6学分。各专业要加强学生选课指导,鼓励学生拓宽知识面,有计划系列化地选修课程。
(四)专业大类平台课设置
专业大类平台课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大类平台必修课又分为校定课程、院定课程。校定课程由学校提供、各专业按照要求选择;院定课程由学院设置、各专业按照要求执行。
1.校定课程。为满足不同学科专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现对大学数学、大学物理提出课程设置方案。大学数学开设《高等数学》(ABC)、《线性代数》(AB)、《概率统计》(AB);大学物理设置《大学物理》(AB)、《大学物理实验》(AB) 。具体设置方案见附件。
2.院定课程。鼓励以学院为单位设计平台课程,满足大类招生的需要。根据学校现有专业的设置情况及未来新专业设置计划,设置10个专业大类,这10个专业大类分别是:经济管理类、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工业设计类、艺术设计类、计算机类、数学类、土建类、生物化工类、纺织与材料类。不列入以上大类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设置学科平台(基础)课程。
院定专业大类平台必修课设置5门左右课程,25-30学分,一般安排在前两学年。具体设置方案见附件。
3.专业大类平台选修课。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开阔学生视野,各学院可在此平台设置3-6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修。
(五)专业核心课设置
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既要考虑到教育部有关本科教学的要求、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设置的要求,结合学科研究前沿与应用领域的发展,又要兼顾专业认证的要求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
专业核心课程一般设置24-30学分。要求结合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系统安排专业实习(教育实习)、课程综合设计、社会实践、科研训练与创新活动等实践环节,同时要求注重各实践环节的联系与整合。
(六)专业方向模块课程设置
各专业的专业方向模块课的设置是体现专业特色的重要环节,既要按市场需求和学生志趣设置专业方向模块;又要尽可能将我校学科建设成果反映到专业方向模块课程的设置上来,以体现专业特色与优势。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业模块,学生必须学完其中一个模块的全部课程并达到合格要求。为适应各方面情况的变化需要,各专业的模块设置可以进行动态调整。
专业方向模块课程的设置要尽量小型化和专门化。课程学时以16-32学时为宜,条件成熟的专业,要积极实施课程“小型化”设计或开展“项目化”教学,以提升教学效果。
(七)专业任意选修课程设置
在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之下设置专业任意选修课程,课程设置要尽量小型化、专门化、特色化、实务化。
五、实践教学体系设计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设置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保证学生获取专业技能所必须的训练;设置课外学分,加强学生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的训练。
(一)实践教学比例要求
明确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应占总学分比例要求,经济与管理类、文法类、艺术类、外语类专业不少于20%,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生物与化学类不少于25%,其中偏重应用型的专业不少于30%。
(二)实践教学环节设置要求
将实践教学目标分解到基本实验技能训练、综合技能训练、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训练等三个不同阶段(环节),在不同阶段(环节)突出不同的重点。设计实践教学体系的基本要求为:
在前期以必做基础实验为主,辅以综合性开放实验项目,强化基本实验技能训练;中期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为主,辅以SRT、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及各类各级学科竞赛等突出综合技能训练;后期以专业综合训练、毕业环节的实施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等为主,辅以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加强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训练。
明确基本实验技能要求,整合专业实验教学环节。根据专业实验教学特点,设置一门专业综合实验实训课程。实验(训)课时在16学时以上的要求单独设课。对于工科类、医学类及实践操作性较强的经管类专业等,应有明确的基本实验技能要求和相应的训练方案。对达不到基本实验技能要求的学生,明确不得进入毕业实习环节。
各专业应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逐步扩大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项目的比例,减少验证性和操作性实验项目的比例,鼓励各学院积极开设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鼓励开展“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实习”等实习模式的试点,并制订详细的实习计划与方案;最后一学期一般不设置理论教学课程,如确需安排课程教学,建议采取“自学+辅导”的教学组织形式。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共设置9学分。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情况分配学分。
六、课外学分要求
课外学分是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巩固基础知识、开拓视野,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等课外活动而设立的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6个课外学分,超过6学分部分可以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等课程学分,具体参照《嘉兴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七、学制与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4-7年。
四年制本科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60学分,课内总学时不多于2550;理工类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70学分,课内总学时不多于2650;五年制建筑学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00学分,课内总学时不多于3200;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10学分,课内总学时不多于3300。各专业在毕业条件的设置上,必须明确规定
各专业可同时制订第二专业培养方案,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允许修读。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主要由专业大类平台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模块课及相应实践教学环节组成。
各专业在毕业条件的设置上,必须明确规定修读学分总数的最低要求、必修课的具体修读要求、各类学分构成的基本要求等。同时,应编制学生学业指导手册,将这些要求明确告诉学生,并提供相关学业指导。
八、学位课设定
学位课程一般为6-8门。其中,校定公共课学位课程为2门:《高等数学》A2或《高等数学》B2、《大学英语精读Ⅱ》(或《大学外语》Ⅱ),其它学位课程由各专业确定。不得将专业方向模块课、选修课作为学位课程。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应按百分制记录。
九、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学校要求各专业在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要充分调动用人单位、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参与,要通过毕业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等多种途径,调查了解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要充分听取每位教师的意见,要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大学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
(二)各专业要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专门工作组,成员应该包括专业骨干教师、毕业校友、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等。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各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审批。
(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文字表述要精炼、明确、具体。
(四)加强开放办学力度。鼓励各专业与企事业、行业协会、重点用人单位等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深度推进产学合作人才培养,凝练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除特殊专业外,取消《专业英语》课程,各专业须设置2-3门双语教学或全英语授课教学课程。
(五)根据各专业特点,合理安排短学期教学内容。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培育的需要,统筹规划,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系列讲座、研讨课、技能训练等课程安排在短学期,更好地发挥短学期在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六)要做好新旧课程的衔接工作。各专业在设置新的课程后,应按照要求制订新、旧课程的替代方案,以便于学籍处理等善后工作的开展。
十、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5年5月:学校确定并公布2015级培养方案修(制)订意见;各学院开展学科大类平台课程设置论证;各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调研、咨询工作。
(二)2015年5月~6月: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修(制)订意见的要求,通过充分研讨,认真完成2015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报送至教务处教研办公室。
(三)2015年7月:教务处组织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定稿。
附件:1.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大类平台课程设置方案
2.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名录
附件1: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通识课、专业大类课程设置方案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四大课程模块:通识课程、专业大类平台课程、专业课程、个性课程。具体见下表。
表1.1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文经管类(总学分160)
通识课 |
专业大类平台课 |
专业课 |
个性课程 |
必 修 |
选 修 |
必修 |
选修 |
专业 核心课 |
专业 选修 |
毕业 环节 |
课外学分 |
思政、 形势与 政策 |
体育、军事 理论 |
大学外语 |
计算 机类 |
心理 健康 |
职业 规划 |
公共 选修课 |
跨学院 选修课 |
含数学等基础课 |
|
|
|
必修 |
含 创新创业 |
16 |
6 |
11 |
4.5 |
2 |
1.5 |
8 |
6 |
34-38 |
3-6 |
51-55 |
9 |
6 |
41 大学外语、计算机课程实现分层分类教学,由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4 |
38-42 |
选修课学分比例应大于40% |
9 |
6 |
表1.1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理工医类(总学分170)
通识课 |
专业大类平台课 |
专业课 |
个性课程 |
必 修 |
选 修 |
必修 |
选修 |
专业 核心课 |
专业 选修 |
毕业 环节 |
课外学分 |
思政、 形势与 政策 |
体育、军事理论 |
大学外语 |
计算 机类 |
心理 健康 |
职业 规划 |
公共 选修课 |
跨学院 选修课 |
含数学等基础课 |
|
|
|
必修 |
含 创新创业 |
16 |
6 |
11 |
4.5 |
2 |
1.5 |
8 |
6 |
38-44 |
3-6 |
4年制不少于50 5年制不少于80 |
9 |
6 |
41 大学外语、计算机课程实现分层分类教学,由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14 |
41-50 |
选修课学分比例应大于40% |
9 |
6 |
一、通识课程分为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
(一)通识必修课着重于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课程分为思政类、军体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导论类(职业生涯规划中设专业学习指导)等。
表1.2 通识必修课设置方案
课 程 |
学分及安排 |
适用专业 |
备 注 |
思想政治理论课 |
16学分,见表1.3 |
各专业 |
|
心理健康教育 |
2学分 |
各专业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2(24/8),文经管1、理工医2 |
大学外语 |
11学分,见表1.4 |
各专业 |
英语、日语等相关专业除外 |
计算机基础与拓展 |
4.5学分,见表1.5 |
各专业 |
|
体育与军训 |
6学分 |
各专业 |
体育课分四个学期进行,采用俱乐部选课教学模式,计128学时,4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训练指导工作(16学时),大三、大四每学年各安排8学时,体军部要做好具体训练与测试计划。 军训课2学分,集中3周时间进行教学。 |
大学生职业规划与 就业指导 |
1.5学分 |
各专业 |
包括始业教育与专业认知教育0.5学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0.5学分、大学生就业指导0.5学分。 |
必修学分 |
41 |
表1.3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方案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 学时 |
课内 学时 |
实践 学时 |
周学时、建议开课学期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48 |
40 |
8 |
3;文经管4、理工医3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48 |
40 |
8 |
2;文经管2(法学专业开设思想道德修养)、理工医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6 |
96 |
80 |
16 |
5;文经管3、理工医4 |
中国近代史纲要 |
2 |
32 |
32 |
|
2;文经管2、理工医1 |
形势与政策 |
2 |
32 |
32 |
|
由宣传部和思政部安排。形势与政策1,16学时,计1学分,第1学期安排理论教学;形势与政策2,16学时,计1学分,安排系列讲座,在第3短学期前完成。 |
小计学分 |
16 |
说明: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等文件的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6门必修课程,同时开设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为选修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要开展学校“思政课”特色教学工作,将“红船精神”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供我校学生学习。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思政课教学实践”(I、II),思政课教学实践(I):是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实践课,16学时,计1学分,安排1周教学实践;思政课教学实践(II):是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课,两门课程各为8学时,1周计16学时。
表1.4 大学英语课程设置方案
课程名称 |
总学分 |
课内学时 |
周学时、开课学期 |
备 注 |
大学英语精读(Ⅰ、II) |
4 |
64 |
2-2(1、2学期) |
|
大学英语综合(A-D) |
4 |
64 |
2-2(3、4学期) |
学生根据要求选择,实施 个性化、应用性教学 |
大学英语听力(Ⅰ、II) |
2 |
64 |
2-2(第1、2学期) |
|
大学英语口语 |
1 |
32 |
2(第3或4学期) |
文经管3;理工医4 |
表1.5 计算机基础与拓展类课程设置方案
第一学期计算机课程方案
性质 |
课程名称 |
总学分 |
课内学时 |
周学时、开课学期 |
备注(授课对象) |
必修 |
大学计算机(A) |
2 |
16+16+16 |
2(第1学期) |
理工类专业 |
大学计算机(B) |
2 |
16+16+16 |
2(第1学期) |
经管类专业 |
大学计算机(C) |
2 |
16+16+16 |
2(第1学期) |
人文、医学类专业 |
拓展 |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
3 |
32+32 |
4(第1学期) |
理工、经管类专业 |
Office高级应用 |
2.5 |
24+24 |
4(第1学期) |
人文、医学类专业 |
第二学期计算机拓展课程设置方案
课程名称 |
总学分 |
课内学时 |
周学时、开课学期 |
备 注 (授课对象) |
VFP数据库系统 |
3 |
32+32 |
4(第2学期) |
经管类专业 |
C语言程序设计 |
3 |
32+32 |
4 (第2学期) |
理工类专业必修;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气信息类专业除外 |
OFFICE高级应用 |
2.5 |
24+24 |
4(第2学期) |
人文、医学类专业 |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
3 |
32+32 |
4(第2学期) |
校内各专业均可选修 |
VB语言程序设计 |
3 |
32+32 |
4(第2学期) |
校内各专业均可选修 |
(二)通识选修课设置公共选修课、跨学院选修课。
1.公共选修课按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医药科学,分类设置全校的通识教育控制模块。课程分为4类,即I类:自然科学类通识课;II类:社会科学类通识课;III类:人文艺术类通识课;IV类:健康与生活类通识课。全校各专业学生须修读这4类课程,每类至少2学分,共选足8学分。《大学语文》《应用写作》两门课程在人文艺术类通识课中开设。
2.跨学院选修课。学生跨学院选修的学分不少于6学分。各专业要加强学生选课指导,鼓励学生拓宽知识面,有计划系列化地选修课程。
二、专业大类平台课分为必修课、选修课
(一)专业大类平台课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大类平台必修课又分为校定课程、院定课程。校定课程由学校提供、各专业按照要求选择;院定课程由学院设置、各专业按照要求执行。
1.校定课程。为满足不同学科专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现对大学数学、大学物理提出课程设置方案。大学数学开设《高等数学》(ABC)、《线性代数》(AB)、《概率统计》(AB);大学物理设置《大学物理》(AB)、《大学物理实验》(AB) 。具体设置方案如下。
表1.6 大学数学课程设置方案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内学时 |
周学时、开课学期 |
备 注 |
高等数学(A1-2) |
10 |
160 |
5-5 (1、2学期) |
工科等对数学要求高的专业选择 |
高等数学(B1-2) |
8 |
128 |
4-4(1、2学期) |
经济管理类专业、生化材料类等 专业选择 |
高等数学C |
4 |
64 |
4(第1学期) |
文科专业选择 |
线性代数A |
3.5 |
56 |
4(第2学期) |
工科专业选择 |
线性代数B |
3 |
48 |
3(第2学期) |
经管类专业选择 |
概率统计A |
4 |
64 |
4(第3学期) |
工科专业选择 |
概率统计B |
4 |
64 |
4(第3学期) |
经管类专业选择 |
表1.7 大学物理课程设置方案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内学时 |
周学时、开课学期 |
备 注(授课对象) |
大学物理(A1-2) |
7 |
112 |
4-4(2、3学期) |
各理工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大学物理实验(A1-2) |
1.5 |
48 |
2-2(2、3学期) |
大学物理B |
5 |
80 |
5(第2学期) |
各理工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大学物理实验B |
1 |
32 |
2(第3学期) |
2.院定课程。鼓励以学院为单位设计平台课程,满足大类招生的需要。根据学校现有专业的设置情况及未来新专业设置计划,设置10个专业大类。这10个专业大类分别是:经济管理类、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工业设计类、艺术设计类、计算机类、数学类、土建类、生物化工类、纺织与材料类。不列入以上大类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设置学科平台(基础)课程。
院定专业大类平台必修课设置5门左右课程,25-30学分,一般安排在前两学年。具体设置方案见附件。
经济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工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工业设计类: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工业设计专业;
艺术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电气信息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土建类: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生物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
纺织与材料类:纺织工程、轻化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商 |
政治经济学 |
4 |
64 |
64 |
|
|
1 |
商 |
微观经济学 |
3 |
48 |
48 |
|
|
2 |
商 |
宏观经济学 |
3 |
48 |
48 |
|
|
3 |
商 |
会计学(基础) |
4 |
72 |
56 |
16 |
|
3 |
数 |
统计学 |
3 |
56 |
48 |
|
8 |
4 |
商 |
管理学 |
4 |
64 |
64 |
|
|
3 |
小 计 |
21 |
352 |
328 |
16 |
8 |
|
机械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机 |
工程图学(AI-AII) |
6 |
112 |
88 |
|
24 |
1、2 |
机 |
工程材料 |
2 |
40 |
34 |
6 |
|
3 |
机 |
电工技术 |
2.5 |
48 |
40 |
8 |
|
4 |
建 |
理论力学 |
4 |
64 |
64 |
|
|
3 |
建 |
材料力学 |
4 |
72 |
62 |
10 |
|
4 |
小 计 |
18.5 |
336 |
288 |
24 |
24 |
|
工业设计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设 |
平面构成 |
2.5 |
48 |
32 |
16 |
|
1 |
设 |
设计概论 |
2 |
32 |
32 |
|
|
1 |
设 |
设计色彩学 |
3 |
64 |
32 |
32 |
|
2 |
设 |
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 |
3 |
64 |
32 |
|
32 |
3 |
小 计 |
10.5 |
208 |
128 |
48 |
32 |
|
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设 |
设计美学 |
2.0 |
32 |
32 |
|
|
1 |
设 |
中外设计史 |
2.0 |
32 |
32 |
|
|
1 |
设 |
装饰图案 |
2.5 |
48 |
32 |
16 |
|
1 |
设 |
计算机辅助设计 |
3.0 |
64 |
32 |
|
32 |
1 |
小 计 |
9.5 |
176 |
128 |
16 |
32 |
|
电气信息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机 |
电路原理(I) |
4.5 |
80 |
64 |
16 |
|
3 |
机 |
信号与系统 |
3.5 |
64 |
56 |
8 |
|
4 |
机 |
模拟电子电路 |
4 |
72 |
56 |
16 |
|
4 |
机 |
数字电子电路 |
4 |
72 |
56 |
16 |
|
5 |
数 |
C语言程序设计 |
4 |
80 |
48 |
|
32 |
2 |
小 计 |
20 |
368 |
280 |
56 |
32 |
|
数学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数 |
数学分析(I、II、III) |
14.5 |
280 |
184 |
96 |
|
1、2、3 |
数 |
高等代数 (I-II) |
8 |
144 |
112 |
32 |
|
1、2 |
数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II) |
6.5 |
120 |
88 |
32 |
|
3、4 |
数 |
常微分方程 |
3.5 |
64 |
56 |
8 |
|
3 |
小 计 |
32.5 |
608 |
440 |
168 |
0 |
|
计算机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数 |
计算机导论 |
3 |
56 |
40 |
16 |
|
1 |
数 |
C++程序设计1-2 |
5.5 |
112 |
64 |
48 |
|
2-3 |
数 |
离散数学 |
4 |
64 |
64 |
|
|
2 |
数 |
模拟电子与数字逻辑 |
4 |
72 |
48 |
24 |
|
3 |
小 计 |
16.5 |
304 |
216 |
88 |
|
|
土建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建 |
工程图学(BI-BII) |
5.5 |
96 |
80 |
16 |
|
1、2 |
建 |
理论力学 |
4 |
64 |
64 |
|
|
3 |
建 |
材料力学 |
4 |
72 |
62 |
10 |
|
4 |
建 |
土木工程材料 |
2 |
48 |
38 |
10 |
|
3 |
小 计 |
15.5 |
280 |
244 |
36 |
0 |
|
化学与制药类专业学科平台课程设置
开课学院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理论教学 |
实验/实训 |
上机 |
开课学期 |
生 |
无机化学 |
3.5 |
56 |
56 |
|
|
1 |
生 |
分析化学(I) |
3 |
48 |
48 |
|
|
1 |
生 |
化学基本操作技术实验 |
1.5 |
48 |
|
48 |
|
1 |
生 |
有机化学 |
4 |
64 |
64 |
|
|
2 |
生 |
化学合成技术实验 |
2 |
64 |
|
64 |
|
2 |
生 |
物理化学 |
4 |
64 |
64 |
|
|
3 |
生 |
化学测量及表征技术实验 |
2 |
64 |
|
64 |
|
3 |
生 |
分析化学(Ⅱ) |
2.5 |
40 |
40 |
|
|
4/5 |
小 计 |
22.5 |
448 |
272 |
176 |
|
|
附件2:
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名录
为进一步实施分类、分层教学,规范课程管理,方便学生重修、转专业等工作,现决定对跨学院、跨专业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含部分量大面广的学科平台课、专业选修课)进行统一设置。各专业在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要求设置相关课程时,应该从确定的课程中选择。具体设置方案如下。
跨学院专业基础课程表
课程 |
学分 |
总 学时 |
讲课学时 |
实验学时 |
上机学时 |
建议授课对象 |
建议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开课学院 |
电工技术 |
3 |
56 |
48 |
8 |
|
纺织机械类 |
3或4 |
考试 |
机电学院 |
电子技术 |
4 |
72 |
54 |
18 |
|
机械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机电学院 |
电工电子技术A |
4.5 |
76 |
64 |
12 |
|
其它非机械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机电学院 |
电工电子技术B |
3 |
56 |
48 |
8 |
|
设计类、土建类专业(学科平台课) |
4或5 |
考试 |
机电学院 |
自动控制理论A |
3.5 |
60 |
48 |
12 |
|
电气信息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机电学院 |
自动控制理论B |
2.5 |
48 |
40 |
8 |
|
非电气信息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机电学院 |
单片机原理及 应用 |
2.5 |
48 |
36 |
12 |
|
各专业 |
5或6 |
考试 |
机电学院 |
财政学A |
3.5 |
56 |
56 |
|
|
经济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财政学B |
2 |
32 |
32 |
|
|
管理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A |
3.5 |
64 |
56 |
8 |
|
经济类专业 |
5或6 |
考试 |
商学院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B |
3 |
56 |
48 |
8 |
|
非经济类专业 |
5或6 |
考试 |
商学院 |
国际贸易实务 |
2.5 |
48 |
42 |
6 |
|
各专业 |
5或6 |
考试 |
商学院 |
金融学A |
3.5 |
56 |
56 |
|
|
经济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金融学B |
3 |
48 |
48 |
|
|
管理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学A |
4 |
64 |
64 |
|
|
营销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学B |
3 |
48 |
48 |
|
|
非营销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管理信息系统A |
2.5 |
48 |
32 |
|
16 |
管理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管理信息系统B |
2 |
40 |
24 |
|
16 |
非管理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商学院 |
运筹学A |
3.5 |
64 |
48 |
|
16 |
理科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数理学院 |
运筹学B |
3 |
56 |
52 |
|
4 |
非理科类专业 |
4或5 |
考试 |
数理学院 |
应用写作 |
2 |
32 |
32 |
|
|
非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
5或6 |
考试 |
文法学院 |
经济法 |
3 |
48 |
40 |
8 |
|
经管类专业 |
3或4 |
考试 |
文法学院 |
知识产权法 |
3 |
48 |
40 |
8 |
|
理工类专业 |
5或6 |
考试 |
文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