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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2-10-21 14:01:59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

(一)教学研究与建设

1.教学建设类项目,教改项目涵盖省级、校级立项建设的各类项目;课程(教材)建设项目涵盖国家、省级、校级立项建设的各类项目。

2.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学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二)实践教学

1.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2.实验运行表编制、实验运行、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特别是在线教学实施情况;

3.2020年立项的实践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4.分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和使用情况。

(三)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各阶段、各环节执行情况,特别是教学班中有因疫情影响无法返校学生课程学习情况;

2.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材料的齐备性和试卷质量情况,本学期考试工作的落实情况;

4.对照授课计划,再次检查、核对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课时情况,检查本学期多位教师上课的落实情况;

5.本学期调停课工作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6.开展学评教,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四)教师发展培训、质量保障

1.检查(抽查)二级教发中心教师发展活动(讲座、教学沙龙、研讨会等)开展的情况,教师教师发展活动的参与情况,助讲培养的情况,特殊群体(新教师、教学技能需要提高的教师)参加教学培训、学习、接受教学指导的情况等,优秀教师对本单位教师、全校的培训指导情况等。

2.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3.针对学评教排名后5%的教师开展的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帮扶提升情况。

4.全校公共选修课课堂教学质量及听课情况。

二、方式与步骤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层面抽查的方式。

2.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听课,多渠道多途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对前阶段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了解和掌握学院(部)教学状况。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校(院)督导将采取听课、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抽)查与指导,并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和处理。校(院)督导主要检查(抽查)毕业论文电子文档、试卷、基层组织教研活动开展、国家一流专业(课程)以及认证(评估)专业教学运行等情况,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要抽查各学院教师发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督查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跟踪学院(专业)本科质量报告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步骤安排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学院(部)安排部署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10月27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11月3日前将教改项目期中检查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建设科(具体检查项目见一览表)。

2.各学院(部)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务必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于11月2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部)领导应亲自负责,学院(部)教学委员会、督导组、各系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对于教学工作常规检查项目,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要求规范落实,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要重视重点工作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透彻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确实得以解决。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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