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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4-18 08:17:25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研究与建设

教学建设类项目,教改项目涵盖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各类项目。

(二)实践教学

1.2023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2.实验运行表编制、实验运行、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特别是在线教学实施情况;

3.2020年立项的实践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4.分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和使用情况。

(三)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

1.课程(教材)类建设项目,包括省级、校级认定及立项建设的各类课程(教材)项目建设情况;

2.2022版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实施情况;

3.教材编、审、用的常规管理工作,以及上级要求的教材专项工作。

(四)教学运行管理

1. 教学各阶段、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材料的齐备性和试卷质量情况,本学期考试工作的落实情况;

3.对照授课计划,再次检查、核对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课时情况,检查本学期多位教师上课的落实情况;

4.本学期调停课工作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5.动态开展学评教,根据任课教师的结课时间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五)教师发展培训、质量保障

1.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2.专业、课程等质量标准建设的完备度及其完成质量;

3.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的完备性、整改的及时性;

4.学院、专业第三方评价体系建设情况;

5.学院督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6.学院、专业对重点群体教学质量的帮扶机制建设情况;

7.教师发展分中心组织教师发展活动情况。

二、方式与步骤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层面抽查的方式。

2.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听课,多渠道多途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对前阶段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了解和掌握学院(部)教学状况。

3.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校(院)督导将采取听课、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抽)查与指导,并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和处理。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要抽查各学院、各专业就教学质量保障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如教学质量保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教学质量标准建设的完备性、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的完备性、整改的及时性等进行抽查。

(二)步骤安排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学院(部)安排部署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4月26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部)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务必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于5月2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部)领导应亲自负责,学院(部)教学委员会、督导组、各系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对于教学工作常规检查项目,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要求规范落实,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要重视重点工作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透彻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确实得以解决。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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