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完善和加强继续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等制度保障”的要求,推动高等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4年度高等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举办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各办学单位。
二、工作内容
(一)数据填报
1.学历继续教育信息采集(见附件表1/2/3),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报送。
2.非学历教育年度发展数据明细表(见附件表4),各非学历办学单位均须报送。
请特别注意数据一致性。
(二)学情调查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基本状况、学习动机、学习投入和学习评价,请继续教育学院对在籍学生(含自学考试学生)开展学情调查(问卷二维码见附件2)。调查中注意不同专业、年级之间要均衡分布,学生参与率不低于在籍生总数的1%。
(三)案例报送
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围绕各自办学特色报送1篇典型案例(见附件表5)。其他办学单位如有特色案例也请报送。
三、工作要求
所有的数据填报应于8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案例报送应于9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档及盖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
联系人:周宁老师 行政楼141办公室 0573-83642338
教务处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