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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2-03-10 13:51:52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2022年3月10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2】4号),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 1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 2 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结题要求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四、申报名额与上交材料

各高校常务理事单位限报4项,各高校理事单位限报3项,各分会限报5项。我校作为理事单位,可推荐3项。为保证课题申报质量,请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指导,各教学单位向学校推荐1项为宜。已被立项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请于2022年4月8日前递交申报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43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3642031),材料包括:《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1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申报人员廉洁情况审查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

五、推荐程序

教师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高教学会推荐。





教务处(医管办)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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