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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等事宜的通知
 
发表时间:22-02-23 09:34:17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9〕91号)、《嘉兴学院学科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嘉院发〔2010〕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教学单位按学系(公共课教研部或研究所)为单位制订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现通知如下。

本学期教研活动根据《嘉兴学院关于修订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落实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新文科建设南山共识》《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研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建设、微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养项目、课程思政落实落地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推出的虚拟教研室项目等为主题开展教学研讨、教学反思等。研讨《嘉兴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落地,针对课堂教学的集体备课磨课、教学心得的交流、学生学情的分析、新老教师的结对帮助等关键环节开展教学研究。公共课程各个教研室继续做好与平湖校区相关教研室共同开展教研活动工作,共同开展教研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每学期3次。

请各单位妥善保管好“教研活动计划表”和“教研活动记录本”,以备检查。各教学单位要对所属学系(部、所)教研活动开展质量负责,对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

请各学院(部)将本学期各单位所属学系(部、所)教研活动计划(签字盖章纸质及电子版)于2022年3月4日前通过学院教务办公室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36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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