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教字〔2024〕29号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24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大学
2024年5月1日
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提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并阐释结果的能力。各专业应根据培养方案中毕业设计(论文)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细化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标。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开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和评奖评优等多个环节,学院和专业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进行监控,包括中期检查、交叉评阅、答辩等环节。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教务处为校级主管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学院、专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第五条 教务处主要职责:
(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制度及规定,对学院进行宏观指导。
(二)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年度计划。
(三)协调校内各单位,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查重、答辩、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督促,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评估和总结等。
第六条 学院主要职责:
(一)结合学院各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审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及指导教师资格、答辩工作委员会及各答辩小组人员名单。组织完成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查重、答辩、评优等工作,定期检查,做好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跟踪和监控。
(三)为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条件保障。
(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
第七条 专业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过程管理工作。
(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报学院审核。
(三)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征题、审题、选题、开题检查、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教学环节,确保各环节质量。
(四)安排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总结,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报学院归档。
第三章 指导教师遴选
第八条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未承担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开展指导工作,但可协助其他指导教师开展工作。鼓励各专业聘请行业专家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行业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学术水平。
第九条 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第一责任人,主要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教育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和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
(三)在指导过程中要避免“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又要严格要求,注重引导、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探索。
(四)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
(五)指导期间,尽职尽责,严格把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尤其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阶段工作进展和质量检查。
第四章 选题与开题
第十条 选题原则与要求:
(一)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主体内容属于专业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和专业性;与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或与科研项目相结合,以应用研究为主,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选题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综合性,保证学生得到综合训练。选题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
(三)选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工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工程应用,设计类选题不低于80%,与工程或工艺过程设计方面结合的选题不低于60%;经管类专业结合经济建设实际的选题占比不低于60%。
(四)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一人一题,同一选题3年内不得重复。选题题目一般不超过30个汉字。
第十一条 选题申报与审核
(一)教师按不少于初定指导学生人数的1.1倍拟定选题,报所在专业。
(二)专业负责人汇总选题,进行选题初审。
(三)学院按专业分组集体审核选题,报学院教务办。
(四)经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发后,供学生选择。
第十二条 开题检查
(一)开题应采用会议答辩的形式进行。开题检查小组主要检查学生对课题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是否深入、进度安排是否得当、基础条件是否具备等。
(二)开题检查小组根据任务书、开题报告及答辩情况提出是否通过开题的结论。开题不通过者须认真修改并在2周内再次进行开题检查,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取消当年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第五章 课题研究
第十三条 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按指导教师提出的进度要求和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四条 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2周,将定稿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成果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平台提交指导教师评阅。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或评阅人评定不及格、或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查重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第十六条 答辩结束,根据指导教师及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重新上传平台,做好归档工作。
第六章 查重
第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前,需提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到学校指定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
第十八条 查重材料为论文正本全文,包含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
第十九条 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
(一)首次检测
检测结果 |
处理办法 |
R≤20% |
轻度重复,修改后经导师审核通过进入评阅环节 |
20%<R≤50% |
中度重复,修改后复检 |
R>50% |
重度重复,成绩计“0”分,学生重新撰写论文,随下年度答辩 |
(注:R为文字复制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二)复检
复检结果 |
处理办法 |
R≤20% |
通过复检,修改后经导师审核通过进入评阅环节 |
R>20% |
未通过复检,成绩按“0”分计,重新撰写论文,随下年度答辩 |
第七章 评阅与答辩
第二十条 评阅人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阅、评定成绩并给出书面评语,指出毕业设计(论文)的优点和不足。
第二十一条 评阅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二)文献综述能力(含查阅中英文文献资料情况)。
(三)学术水平(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研究能力(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的正确性、先进性、创新点等)。
(四)写作与总结提炼能力和文本的规范性(写作、公式、图表、引用标注等)。
第二十二条 学生以学术成果申请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按本管理办法第九章相关条文执行。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分管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代表5-7人组成,负责组织全院答辩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设立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教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中级以上职称比例不小于60%,答辩分组时应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第二十五条 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认定学生答辩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应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必须制作答辩PPT。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其中陈述10分钟左右,回答问题5分钟左右。
第二十七条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答辩内容、难度、汇报讲解、回答问题等情况,评定答辩成绩。
第二十八条 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须参加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的二次答辩,学校安排校督导参与学院答辩全过程。
第八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九条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答辩情况给出评语,评定答辩成绩和总评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评分和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小数四舍五入),总评成绩按指导教师评分(30%)、交叉评分(30%)、答辩成绩(40%)计算。参加多次答辩学生的论文总评成绩中答辩成绩按最后一次答辩成绩计算。
第三十条 一般情况下成绩优良率不超过50%,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5%。总评成绩对应换算成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载。百分制分数段成绩[90,100]、[80,90)、[70,80)、[60,70)、60分以下,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九章 成果替代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取得以下成果的,可以申请成果替代。
(一)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核心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作品)、或所发表的论文被SSCI、SCI、EI资料索引之一检索、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字数4000字以上。发表论文(作品)须注明作者单位为嘉兴大学,期刊目录的认定以嘉兴大学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公布论文发表当年最新版为准。
(二)A类科技竞赛项目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成果。
(三)以第一授权人取得国际、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
(四)经学院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认定可以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其他成果。
用于替代成果,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方案中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以知识应用为主,具有一定的综合性、深度和广度。以上成果,如果是实物类的,必须要形成40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
第三十二条 替代条件
(一)申请替代的成果原则上是第一完成者。若有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作品,申请学生数量由学院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根据学生所承担的工作量进行审定。
(二)申请替代的成果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阶段前完成。
(三)成果只能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或外文翻译、或正文。
(四)毕业设计(论文)其他材料围绕申请替代成果撰写,在学院答辩前完成。
第三十三条 替代流程
(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由本专业2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意见申请书及申请佐证材料。
(二)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替代申请资格认定,认定结果由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审定。
(三)取得替代资格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院根据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评定总成绩。
第三十四条 对用成果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不再另行安排指导教师,由具体指导学生取得替代成果的指导教师兼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最后添加“(替代)”。
第十章 评奖评优
第三十五条 学院可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0%。在院级优秀中遴选、公示后,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
第三十六条 学院可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指导教师人数的20%。在院级优秀遴选、公示后,向教务处推荐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选参评教师应是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指导教师且比例不超过指导教师人数的10%。
第三十七条 教务处组织审核、公示后,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第十一章 过程监控及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细则。过程管理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重点围绕选题、开题、评阅答辩等环节。
(一)前期:重点监控选题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学生选题、任务书等情况。
(二)中期:重点监控学生开题和教师指导等情况。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开题报告并填写审查意见,做好日常指导工作,及时填写指导记录。
(三)后期:重点监控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和答辩情况。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资格审查,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论文成果、查重与评阅结果,对不符合答辩要求的,应要求学生及时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第三十九条 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展过程中,学校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包括选题检查、开题检查、答辩巡查、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和毕业设计(论文)评估等。
(一)选题检查主要针对各学院的选题质量与工作组织进行检查,检查选题质量和选题审核工作落实情况。
(二)开题检查主要针对指导教师的开题情况进行抽查,结合中期教学检查,重点查看任务书、开题报告等资料。
(三)答辩巡查主要针对学院的答辩组织情况和答辩情况。
(四)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主要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查。
(五)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是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整体评估。
第四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由教务处统筹组织和全程监督,委托省内高校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实施。
(一)抽检对象为当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每个本科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4%,对于上一年度出现问题和需要重点监测的专业应加大抽检比例。所有替代的毕业设计(论文)100%抽检。
(二)抽检名单由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三)抽检重点是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教务处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重点,制定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其他形式的专业类毕业作品、毕业创作、项目设计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参照相关要素进行评议。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四)抽检结果由教务处向专业所在学院反馈并全校公开。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的专业,教务处将予以通报,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减少其招生计划,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学院应对专业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于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的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教务处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
第四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以电子文档方式存档,保管期不少于5年。存档材料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和管理文档。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附件:1.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2.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3.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
4.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
附件1
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序号 |
评议要素 |
观察点 |
1 |
选题意义 |
1.1 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设计(论文)政治方向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立德树人要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 选题目的。设计(论文)选题是否立足于所在专业领域的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 1.3 研究意义。设计(论文)是否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
2 |
写作安排 |
2.1 设计(论文)综述。设计(论文)的研究性综述或实践性工作综述是否达到该专业要求。 2.2 进度安排。设计(论文)工作量是否饱满,写作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按时完成。 |
3 |
逻辑构建 |
3.1 内容组织。设计(论文)的主题和内容框架是否明确,学生的基础知识、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的难易程度情况是否达到该专业要求,内容是否完善、结构是否合理。 3.2 逻辑构建。设计(论文)的逻辑构建或结构是否能体现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
4 |
专业能力 |
4.1 专业知识。学生是否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理论研究或解决实际问题(工程问题),是否达到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4.2 分析能力。设计(论文)论证分析是否严谨合理,所表达的观点是否体现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是否达到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4.3 研究新意。设计(论文)是否观点新颖,或者设计(论文)研究是否对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
5 |
学术规范 |
5.1 学术不端。设计(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5.2 论文规范。设计(论文)的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注释、资料引证以及参考文献等是否规范准确。 |
附件2
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题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遵循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学生得到综合训练,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原则。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有利于优秀学生的培养,也要让一般的学生得到应有的综合训练。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难度要适当,在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顺利完成。
(四)选题应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或生产实际等。选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工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工程应用,设计类选题不低于80%,与工程或工艺过程设计方面结合的选题不低于60%;经管类专业结合经济建设实际的选题不低于60%。
(五)毕业设计(论文)备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选题数量应超过所指导学生数,经学院审核后公布,供学生选择。
(六)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变动,向学院提交书面的更换选题申请,并由指导教师、学系主任、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过程控制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包括:任务书下达、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
(二)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及过程控制标准参照浙江省重点建设教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要求,由学院组织各专业自行制定,并据此进行过程控制。
(三)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阶段进行指导与检查;引导学生掌握设计方法、工作方法,注意培养和发挥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在查阅文献资料、独立钻研、分析问题、计算绘图、实验技能、数据分析、撰写论文或设计报告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四)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平均每周指导学生不少于一次,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和面授等多种方式进行,以保证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五)每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陈述10分钟左右,回答问题5分钟左右。
(六)答辩成员均由专业教师组成,同时积极邀请企事业单位专家参加,组建院级答辩工作委员会和专业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答辩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答辩小组答辩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中、高级职称比例应在60%以上。
三、考核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分类评分标准评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成绩(百分制)加权平均所得,最终成绩转换成五级计分制提交。
(三)指导教师根据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完成过程情况等给出评分、撰写评阅意见。
(四)评阅教师主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进行评分并撰写评阅意见。
(五)答辩工作委员会/小组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给出答辩评分、撰写答辩意见。
(六)根据上述三部分得分,答辩工作委员会/小组计算最终成绩,交由学院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定。
四、教学文件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文件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成绩评定等。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大纲应该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考核与评价标准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内容包括:主要任务与目标、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计划进度、主要参考文献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应涵盖国内与国外的相关研究综述。
(五)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难点、详细工作进度及安排、参考文献等。
(六)毕业设计(论文)外文翻译内容包括: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相关的每篇不少于2000个单词外文及相对应译文各2篇。
(七)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观点明确,逻辑性强,文笔流畅。实验设计正确、科学、合理,实施方法先进,手段新颖,结果可靠。
(八)毕业设计(论文)以电子文档方式存档,保管期不少于5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毕业设计(论文)应作为档案长期保存,电子文档保管期限为长期。
(九)存档材料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和管理文档。
附件3
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
一、优秀
(一)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突出。
(二)按时、独立完成选题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表现出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查阅文献、分析资料的能力,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
(四)能熟练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立论观点正确,论据确凿。
(五)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内容翔实、论述层次清晰,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六)答辩过程中,能够简明、正确阐述论文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准确全面,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良好
1.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较好。
2.按时、独立完成选题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查阅文献、分析资料的能力,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
4.能较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立论观点基本正确,论据确凿。
5.论文结构较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表达基本准确、写作符合规范。
6.答辩过程中,能够简明、正确阐述论文主要内容,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回答问题基本准确,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中等
(一)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二)按时、独立完成选题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查阅文献、分析资料的能力,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
(四)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立论观点基本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结论正确。
(五)论文结构合理、论述基本符合逻辑、层次分明,写作基本符合规范。
(六)答辩过程中,能够简明阐述论文主要内容,论点基本正确;回答问题基本准确,但缺乏深入分析。
四、及格
(一)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基本能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二)按时完成选题所规定的各项工作。
(三)具有查阅文献、分析资料的能力,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
(四)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立论观点基本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准确。
(五)论文结构松散、论述逻辑性不强、层次尚清楚,写作基本符合规范。
(六)答辩过程中,能够阐述论文主要内容,主要问题经答辩教师提示后能回答。
五、不及格
(一)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不能遵守各项纪律。
(二)不能按时完成选题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存在不诚信行为。
(三)查阅文献、分析资料的能力差,实验或计算结论不准确。
(四)立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五)论文内容空泛,结构混乱、逻辑性差,写作不符合规范。
(六)答辩过程中,不能够正确阐述论文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提示仍未能回答或回答错误。
附件4
嘉兴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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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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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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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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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共同持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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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授权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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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
成果类别 |
成果名称 |
替代类别: ¨文献综述 ¨外文翻译 ¨开题报告 ¨正文 |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替代) |
成果描述: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成果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争议。本人完全了解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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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信息 |
姓名/职称 |
签字 |
姓名/职称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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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 专业意见 |
专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所在 学院意见 |
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 备案情况 |
经办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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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期刊级别认定参照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标准。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3.申请的学生须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