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暨2025年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0号)文件精神,到2027年,将打造200门省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为做好省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推荐储备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暨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
1.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面向所有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加强人工智能思维、基本方法、软件工具、产业应用和人工智能伦理教育,鼓励将人工智能软件和模型、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
2.一流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培养学生的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和机器人等专业核心技能。
3.一流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基于需求导向,通过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农业等各行业领域场景的项目驱动式教学,提升学生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与创新能力。学生参与真实项目的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40%以上。
以上三类课程设国际化课程,指面向国际学生开课的全英文授课课程。
二、建设数量与经费支持
2025年,省厅将建设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50门,其中遴选类课程 35门左右。我校可推荐申报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2门,一流人工智能通识国际化课程1门,推荐课程须参与全省竞争性遴选。各教学单位自由申报,不设指标限制。学校为每门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提供3万元建设经费。
2025年,学校将建设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30门左右。其中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5门左右、一流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5门左右、一流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20门左右。各教学单位限额申报,申报指标见附表。学校为每门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提供0.5万元建设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践课程。人工智能通识课程要求为线下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人工智能通识国际化课程,课程形式不限,优质线上课程优先。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和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可采用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等教学形式。
2.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评等课程不在推荐范围。
3.所有申报课程的授课教师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限申报2门。
4.省级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须在2025年秋季学期面向大一新生开课,2026年底前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
5.校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须在2026年春季学期前开课,2027年底前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
6.各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采用“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认定前,课程须纳入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
四、材料提交
申报人根据课程建设情况,选填省级或校级申报材料。另,省级未被推荐的项目,可再次申报校级课程。
纸质材料:
(一)课程申报书(一式5份)
(二)学院填写汇总表(须由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一式1份)
电子材料:
每个学院须提交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内有:
文件夹1命名:学院-一流人工智能课程
文件夹2命名:学院-国际化课程
文件夹内申报书统一命名为:
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一流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三选一)-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
另,申报书word和pdf(须为签字加盖公章扫描版)两个格式均须上报。
上报时间:
省级申报材料:2月26日(周三)
校级申报材料:3月14日(周五)
各学院将上述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在上报时间前由教务办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室),电子版材料通过钉钉发送给范永刚老师。
联系人:冯思洋 联系方式:83642031
申报材料中有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的地方都要完备办理。为保证材料的连续性,省厅下发的《申报书》暂时不改动,有学校、党委、教务处字样的地方,分别由对应二级教学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五、其他事项
各学院、部门作为申报主体,要严格把关,择优申报,确保申报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合理统筹不同的课程类型,避免过于集中。
附:各单位申报指标明细
教学单位 |
校级申报名额 |
人工智能学院 |
3项 |
经济学院、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数据科学学院、设计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平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各2项 |
医学院(含直属附属医院) |
2+1项 |
公共课所在教学单位 |
各增加1项 |
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有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或有国一流课程的学院 |
各增加1项 |
备注:国际化课程不占用申报名额
教务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