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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4-12-30 11:12:48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提前做好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认定工作,学校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各学院对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的专业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来专业建设的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梳理下一步建设重点目标及计划等(具体专业名单见附件)。

三、备案专业建设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嘉兴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14号)文件精神,经各个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专业建设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含校级国际化专业建设点)。

四、提交材料

经各学院教务负责人汇总学院材料,于2025117日前提交《嘉兴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阶段性检查表》《专业建设小组的成员名单》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给教学建设科冯老师。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检查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对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标准认真自查和总结,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专业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注重专业点的建设成效,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果,认真梳理和总结问题,实事求是反映专业点建设的真实情况。阶段性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及后续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认定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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