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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5-29 14:31:35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专家10人,其中同一教指委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 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要求

1.推荐的专家所在专业需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所在学科需为“十四五”省级一流学科(省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一流A类和一流B类)。

2.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和教师本人在全国的影响力,根据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对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所推荐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专家推荐信息表。

2.各教学单位审核专家推荐信息,按数量要求向学校推荐专家,并出具政治审查意见,于5月31日(本周五)16:00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专家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3室),《专家推荐信息表》(word版)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excel版)电子文档通过钉钉发送给冯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863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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