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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3-13 11:05:00来源: 点击数: 打印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4〕3 号)精神,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2024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5),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报指南“综合类”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重点课题。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跨学院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2.“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AI教育相关系统应用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AI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平台,结合选题指南相关方向进行课题申报。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5)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跨学院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名额

为保证课题申报质量,请各申报单位加强申报指导,择优限额申报。

学院

申报名额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限报4项

经济学院、商学院、设计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数据科学学院

限报3项

医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平湖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限报2项

其他部门(学院)

限报1项


四、推荐名额及办法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按照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高到低择优推荐。

2024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项项目按评审结果推荐前15项。前3项推荐至高教学会,后12项推荐至高教学会科学分会、教管分会、智能教育分会(由高教学会分会择优推荐)。

“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应用研究”专项课题项目按评审结果前2项推荐至高教学会秘书处(由高教学会会同超星集团择优立项)。

五、业绩计算及结题说明

根据《嘉兴学院教学研究业绩核算办法(试行)》,各级高等教育学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立项项目,按照降低一个层次进行认定,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项目,根据立项项目等级可认定为校级项目。

被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为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的项目结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须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消。

六、上交材料

为保证材料的连续性,上级下发的《申报书》暂时不改动,有学校意见的地方由对应二级教学单位进行签字、盖章。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递交申报材料按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4)

《2024年度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4)

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

以上材料须学院教务办统一提交Word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5份,其中汇总表纸质一份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王越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85624336


教务处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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