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以及省厅招生工作进度,请各学院在充分讨论、论证的基础上,参照2023年各单位招生计划额度,按照附件1样式,报送2024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意向。
如招生情况与去年发生较大变化,须学院组织专业充分论证后形成报告和《2024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意向表》一同提交。
报送材料:
1.《2024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意向表》
2.《招生计划论证报告》
以上材料,须专业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报送给教学建设科冯老师(行政楼103办公室),并通过钉钉发送电子文档和PDF扫描件。
报送时间:4月2日前
联系人:冯老师 8364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