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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国际化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4-02-27 15:27:04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国际化专业建设质量、切实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工作,学校决定对立项的5个校级国际化专业建设点进行阶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检查标准

国际化专业建设点的建设按照《嘉兴学院国际化专业与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2〕2号)以及各项目申请书、任务书进行。根据管理办法,分类别的国际化专业建设标准如下:

(一)全外文授课的国际化专业建设标准

1.年均招收新生不少于20人,且有国际学生参加学习。

2.全部专业教育类课程均应全程使用外文授课,包括准备教学文档、课堂讲授、课堂互动、布置和批阅作业、考试命题和学生作答、实验和上机指导等环节。50%及以上专业教育类课程应建成国际化课程。

3.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对于专业教育类课程,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中方任课教师不少于50%,同时引进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外籍教师和专家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4.引进国(境)外先进的教育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

5.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6.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国际学生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效。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能够派遣学生到对方交流交换学习。专业20%及以上的学生具有国(境)外高校交流交换学习的经历。

(二)中文授课的汉语教育类专业建设项目

1.年均招收新生不少于20人,且有稳定的国际学生生源,国际学生不少于20%。

2.全部专业教育类课程中30%及以上建成国际化课程。

3.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专业教育类课程任课教师能够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又拥有较广的国际视野。

4.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教学组织管理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5.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视国际学生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效。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能够派遣学生到对方交流交换学习。专业20%及以上的学生具有国(境)外高校交流交换学习的经历。

三、材料提交

请相关专业负责人提交附件材料(阶段性报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后3月29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Word版钉钉发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支撑材料存学院,备检查、验收时查阅。

联系人:冯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83642031


请相关学院、专业认真准备,高质量完成国际化专业建设点阶段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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