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结合2023年本科专业评估暨一流专业绩效考核结果,为做好校级(省标)一流本科专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省、校三级一流专业建设体系,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我校将分批分次扶持一批专业达到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标准。
本次认定专业重点考虑前期建设基础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高的专业,即已入选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和2023年专业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的专业。
二、材料报送
1. 材料内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专业自评报告、专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专业建设等相关的佐证材料。
2. 材料形式:上报材料均需提交WORD和PDF电子版本,由教务办主任汇总在一个文件夹通过钉钉发送给冯老师。纸质版一式五份并装袋报送行政楼103办公室。
截止时间:12月29日下午5:00前。
联系人:冯老师 83642031
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