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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6月)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3-09-18 09:35:23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6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328家企业通过评审(新增企业名单见附件2)。

另,根据教育部最新通知,11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11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仔细研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嘉兴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6),参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工作流程(附件5)积极申报。

涉及相关材料见附件。联系人:王越老师 行政楼103办公室; 0573-85624336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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