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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课题拟推荐申报课题公示
 
发表时间:23-04-07 15:40:30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各位教师:

根据浙高教学会【2023】3号文件通知,教务处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经教师申报、学院初审,教务处聘请专家从课题的选题、论证、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综合专家和群众打分结果,本次拟推荐《基于全人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群建设&理工类大学生美学素养教育》等3个课题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拟推荐《以“人、超星学习平台、虚拟仿真环境”为一体的《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课程建设研究》等2个课题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课题,特此公示。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拟推荐申报项目名单

序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参与人

备注

1

基于全人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群建设&理工类大学生美学素养教育

张今朝

张建新、徐永锋、陈荣军、杨刚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2

“课程思政”在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

杨琴

祁月盈、戈迪、张敏、潘聪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3

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深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实验实训教学改革

吴雯

李海东、张葵花、连媛

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4

以“人、超星学习平台、虚拟仿真环境”为一体的《跨专业综合模拟实训》课程建设研究

吴敏

张细香、金镇、田秀阜、沈国勤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课题

5

以一流课程为依托的虚拟教研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刘金芝

周清河、郁慧杰、孙新华、钱能、刘托平、王敏、杨佳明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课题


公示期:2023年4月7日至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消。其他课题要求参看浙高教学会【2023】3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联系单位: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话83642031。




教务处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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