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以及省厅招生工作进度,请各学院在充分讨论、论证的基础上,参照2021.2022年各单位招生计划额度,按照附件1样式,报送202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意向。
如招生情况与去年发生较大变化,扩大或缩减招生等情况,须提供情况说明。如增加招生的专业是否为当前最紧缺的专业、是否符合创大需要等,情况说明通过学院充分论证后形成报告和《202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意向表》一同提交。
另,中本一体班、专升本、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可不填写,此类招生计划已上报。
报送材料:1.《202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意向表》
2.《招生变化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须专业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报送给教学建设科冯思洋老师(行政楼103办公室),并通过钉钉发送电子文档和PDF扫描件。
报送时间:2023年4月7日前
联系人: 冯思洋 83642031
附件:
1.202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初步意向表
2.2021.2022年嘉兴学院各分专业招生计划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