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9〕9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教学单位制订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现通知如下。
本学期教研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高校新文科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 “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研讨微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养项目、虚拟教研室项目、课程思政落实情况等为主题开展教学研讨、教学反思等。公共课程教研室继续做好与平湖校区相关教研室共同开展教研活动工作,共同开展教研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每学期3次。
请各单位妥善保管好“教研活动计划表”和“教研活动记录本”,以备检查。各教学单位要对所属学系(部、所)教研活动开展质量负责,对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
请各学院(部)将本学期各单位所属学系(部、所)教研活动计划(纸质及电子版)于2022年9月16日前通过学院教务办公室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364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