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教学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23号)和《嘉兴学院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嘉院教字〔2022〕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现将2022年嘉兴学院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医学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四新”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通过开展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鼓励广大临床教师、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者积极探索适合临床教学基地医学教育理念的临床教学方法和医学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项目选题
参考附件《2022年嘉兴学院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专项选题指南》
三、申报和立项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校临床教学基地从事临床教学工作,具有一定教学研究和研究团队组织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教学改革项目。(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调研和查阅文献资料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新颖、论证充分、富有创新性,项目预期成果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2.项目负责人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有在研教改项目或未结题项目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参与人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遴选推荐、学校评审、择优立项”方式,具体推荐名额见下表。
各临床教学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临床教学基地名称 |
推荐名额 |
嘉兴学院附属医院 |
14 |
嘉兴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8 |
嘉兴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
4 |
嘉兴学院附属中医医院 |
4 |
嘉兴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
4 |
嘉兴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
2 |
嘉兴学院附属新安国际医院 |
2 |
嘉兴学院医学院附属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 |
四、项目管理
教改项目的管理按照《嘉兴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1.由所在临床教学基地负责管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项时,以项目申报书设定的预期成果为目标要求,教务处(医管办)组织结项验收,需要递交至少1篇在研究期限内公开发表的相关教学研究论文。
2.各临床教学基地要统筹安排,根据研究项目数量和内容合理安排研究人员,严把申报质量关,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提高申报质量。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学校对各立项项目予以一定经费支持,建议各临床教学基地按1:1比例配套支持。
五、申报流程
1.各临床教学基地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和报送工作,以单位报送材料。
2.申报所需要的材料为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申请书一式5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须签字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电子文档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务处(医管办)教学建设科冯老师。
3.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23日。联系人:冯老师,电话8364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