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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完善的通知
 
发表时间:22-05-20 13:52:45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学校对各单位递交的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初审,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学院,为进一步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具体体现,是各专业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以及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加强培养方案制订的组织化和严肃性,要结合国家专业类标准、专业认证(评估)标准、校内外论证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

二、工作节点

1. 530日前,各学院、各专业层面的制订工作全部完成,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专员汇总修订细节,统一到教务处修改电子文件。

2. 630前,完成学校层面的培养方案审核工作,包括学院交叉论证、专家组审核等,并反馈给各学院。

3. 7月中旬,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送印;同步开展课程中英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编制等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以“人才培养方案文字部分格式”为指针,以“各专业教学计划表模版”为操作蓝本,逐一完成各项任务。

(二)关于培养目标。

1.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和红船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各专业培养目标。各专业要根据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包括应具备的学科层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可以从事的工作岗位等方面内容,准确描述本专业培养学生毕业时以及毕业后 5 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状态和专业成就。培养目标应符合学校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体现专业特色。

3.本轮培养目标定位的变化,是“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不提“专门人才”,具体以各类标准为依据。

(三)关于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的表述要同时关联“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矩阵图”,且要求每门课程必须体现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四)专业核心课程或主干(核心)课程设置。

此处的课程表述一定要严谨,必须与教学计划表中的课程一一对应。

(五)关于毕业最低总学分。要与后面“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及比例”中总学分完全一致。


(六)课程结构关系示意图

此图规划整个教学周期中,课程设置的先后顺序,由基础到专业,由浅入深等相关信息。图中的专业主干课程课程必须与教学计划表中的一一对应。

(七)关于教学计划表

1.确定通识课程设置,设置依据要明确,不能低于学校最低标准。

2.课程体系要规范,各类课程的名称要与原则意见、学校模板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命名,更改课程相关信息。

3.课程的各个字段如开课学院、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分配、考核方式等要完整、正确,学分计算要按照原则意见执行,并前后保持一致。通识必修课的开课学期要执行原则意见。

4.各学院需要统筹各专业的专业课程。在课程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建议统一学分、学时、学时分配等问题,以方便后期开展教学。

5.科学安排周学时教学运行,并在各学期之间保持基本平衡。如果在理论教学中穿插集中实践环节,要注意周学时的测算,并考虑学院的统一,以及全校性通识课程的教学运行。

6.集中实践课程的安排要注意与理论课程的关系,建议按照先基础、后专业的顺序安排教学。

(八)毕业、学位条件。

按照如下格式进行表述:

(一)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准予毕业:

1.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考核成绩合格,所获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2.体质测试成绩毕业时达到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1.达到毕业条件;

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

(九)材料报送

1.材料清单。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确认表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

2.修改方式。

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经各专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专员、教务处初审,拟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教务处修订部分黄底红字已做标识)。请各专业自行打印纸质初稿,并按确认单上的要求进行签字确认。如有个别差错,用红色中性笔、“Ο”符号圈标注出来,并在纸质稿上进行修改。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专员汇总修改信息后,汇同教务处人员一同完善电子稿。(备注:因实际运行需求,第一学期课程,原则上不做调整。)

1530日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认表,要签署各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负责人、人才培养方案专员姓名、加盖学院公章报送。

(2)同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修订工作。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专员根据学院情况,尽快汇总修改信息,到行政楼143办公室,经审核无异议后,汇同教务处人员一同完成电子完善工作。

(3)联系人:冯思洋836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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