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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2-04-22 16:58:38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各位教师: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开展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注册申报(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项目申报指南、提交申报材料。

教育部将根据申报进度进行审核: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9月30日以后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

二、项目申报与审核

(一)项目申报

即日起“项目负责人”均可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网站上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完成网上申报后,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查简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申报书的初审工作,并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提交教务处复审,加盖教务处公章。以上材料以教学单位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

教务处将定期(截止日期前每周三)处理申报材料校级审核及盖章事宜,申报人及时扫描盖章版申报材料并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我校管理员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企业评审环节。

(二)协议签署

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校企双方应签署合作协议。签订协议时,如需盖学校校章或学校合同章,申报教师可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合同管理”网上申请(见附件4),学院网上审查、教务处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合同审签单至校办盖章。申报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提交已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项目平台我校管理员审核通过,企业确认,项目申报流程完毕,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立项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等相关通知。



联系人:教学建设科陈老师,836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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