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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安排
 
发表时间:22-04-21 15:36:42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知识产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在二级学院自查、学校初审的基础上,召开现场评审会。

一、时间:2021年4月25日下午 4:00

二、地点:行政楼246会议室

三、评估专业:知识产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会议进程:

主持人讲话;评估专业汇报(15分钟)

专家查阅材料,集体讨论,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反馈会

五、其他

1.请参评专业负责人及学院领导准时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

2.评估专业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提供评估材料、自查报告,带到评审现场。

3.请提前5分钟到会议室、拷贝PPT课件。根据学校防疫要求,请戴好口罩,隔位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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