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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综合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5-04-25 08:47:23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建设

本次检查包括校级卓越计划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四新”创新实验班、微专业、虚拟教研室、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国际化课程;省级国际化课程、高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重点围绕研究项目建设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研究成果及目前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实践教学

1.2025届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2.实验运行表编制、实验运行、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

3.签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使用情况。

(三)考试中心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材料的齐备性和试卷质量情况,本学期考试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教务管理

1.专项教学巡查:为抵御和防范ZJ向课堂渗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各学院在学期中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教学巡查,防止出现宗教传播活动和带有宗教性质的教学和实践活动。

2. 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迟到、早退、课堂纪律、到课率、学生就座等方面的问题;

3.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4.本学期调停课工作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停课后的补课情况;

5.开展学评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五)教师发展培训、质量保障

1.学院、专业教学质量保障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2.课堂教学及其改革情况;

3.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4.试卷管理、教学文档归档;

5.教师发展分中心组织教师发展活动情况。

二、方式与步骤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层面抽查的方式。

2.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对前阶段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了解和掌握学院(部)教学状况。

3.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校(院)督导将采取听课、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抽)查与指导,并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和处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要抽查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计划编制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质量问题改进的机制建设情况等。

(二)步骤安排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学院(部)安排部署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512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

2.教学项目检查材料《教学建设项目阶段检查报告》《教学项目检查反馈表》于516日前电子版汇总发给教学建设科汤老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106办公室。

3.各学院(部)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务必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于66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部)领导应亲自负责,学院(部)教学委员会、督导组、各系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对于教学工作常规检查项目,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要求规范落实,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要重视重点工作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透彻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确实得以解决。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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