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
(一)教学研究与建设
1.教学建设类项目,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专业建设项目涵盖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新专业(2018年、2019年新增的招生专业)、微专业等;
2.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检查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材料。
(二)实践教学
1.总结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情况,检查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3+1”教学模式毕业实习开展情况;
2.本学期实验运行表编制、实验运行、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
3.2020年立项的实践教学专项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情况。
(三)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各阶段、各环节的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性和质量情况,作业的布置、批改和辅导答疑情况;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材料的齐备性和试卷质量情况,本学期考试工作的落实情况;
3.检查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重点检查2021年度教授48课时完成情况;
4.开展学评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四)教材管理
1.教材审核情况。
(五)国际化建设
1.双语、全英文授课课程开展情况;
2.国内外交流交换学生跟踪联系情况。
二、方式与步骤
(一)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学校层面抽查的方式。
2.学院(部)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听课,多渠道多途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对前阶段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了解和掌握学院(部)教学状况。
3.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采取听课、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教学运行的管理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和处理。
(二)步骤安排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学院(部)安排部署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部)认真落实学校工作部署,根据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内容和要求,务必认真、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期中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于12月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部)必须高度重视,学院(部)领导应亲自负责,学院(部)教学委员会、督导组、各系等基层组织要积极参与。
(二)对于教学工作常规检查项目,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要求规范落实,并不断改进和完善。要重视重点工作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透彻分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确实得以解决。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