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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刘永鑫同学转专业学习的公示
 
发表时间:24-03-11 14:57:33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学校各教学部门:

根据《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17]12号)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拟同意刘永鑫同学转专业学习

姓名

原专业

拟转入年级

拟转入专业

刘永鑫

大数据与会计

2023

商务英语

以上公示时间为3月11日-3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3640481;联系人:蔡老师。



教务处

2024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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