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12号文件精神)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启动校级第二批优秀教务人员评选暨遴选推荐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各部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李霞、樊静申报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优秀教务人员,现予以公示。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1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启动校级第二批优秀教务人员评选暨遴选推荐浙江省本科院校第二批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各部门(单位)推荐,对照校级优秀教务人员按符合参评条件总数的60%评选,拟定李霞、樊静、胡静、吴宇容、李茂、徐敏杰、张静、赵红等8位同志为校级优秀教务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0日到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俞老师反映。联系电话:83642076。
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