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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3-11-17 09:59:14来源: 点击数: 打印

各教学单位:

请在汇总好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见附件1、2、3)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完成教学任务录入工作(包括“主修专业任务落实”和“微专业任务落实”),仔细核查“未落实”和“部分落实”的情况,最后从“任务落实查询”,开课类型为“主修课程”、“微专业课程”中导出Excel表(其中要求包括“周学时、起止周、学时类型、任务总学时、课程总学时、教学班组成、教学班人数、教师姓名、是否排课”等字段),经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含实践学时的课程交实践教学科赵老师(电话83644910),其他课程交教务管理科吴老师(电话83642076)请于12月11日前完成所有教学任务的落实。

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及将信息输入教务系统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要求,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指教授当学年及自然年度为本科生授课)的自然课时数须达到48课时;所授课程指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课程,不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教务处已通过办公系统将人事处提供的截止2023年11月9日的教授名单发至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和教务办负责人,请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落实。

2.请各教学单位继续严格执行授课教师准入制,并在落实教学任务时严格把关,同时请落实好专任教师、兼任教师的教学任务。

3.如有新增聘任企业或其他学校的教师授课,请相应教学单位在填报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同时,按照附件5格式采集外聘教师的信息并填报至教务管理科蔡老师(83640481),之前已填报过的无需重复填报。

4.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政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要求,积极在思政课程中推行100人以下的中班教学,并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推进小班化教学。

5.各教学单位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6.因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进行金工实习、外出等集中实践环节(见附件4)需整周停课的部分专业,涉及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平台课等课程(大学外语、体育课除外),请相应的教学单位务必一定要对照整周停课安排表(附件4)来安排教学任务,务必注意不能安排停课专业与非停课专业合班上课。在确保总学时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周学时及起止周。

7.同时有理论学时和其他学时(实验/实训、上机、线上等)的课程,有两种输入任务的方式:第一,理论与其他学时任务分别落实;第二,理论学时按课程总学时落实任务,其他学时任务不落实,即“其他学时安排”不输任务。请不要重复安排任务学时。建议采取第一种方式录入任务。不进教务系统排课的教学任务,选择“不排课”标记(包括“其他学时安排”里的教学任务)。

8.实践教学任务的课程,不建议合班安排任务;不能跨学院、跨专业(除部分选修课)安排合班任务;课程考核方式不同不能合班;专升本不能与本科合班。

9.请关注课程的周学时和起止周,确保周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周学时(需整周停课的集中实践环节的专业除外)。核对“周学时”与“起止结束周”的乘积是否等于“任务总学时”,如果不等,则需修改“周学时”,解决路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任务设置选中要修改的记录(打钩,可以多选)点击右上角“设置信息”“修改字段”选择“周学时”“修改值”填写正确的周学时确定。请务必仔细核对任务总学时(包括理论、实验、上机、线上)与课程总学时是否一致。

10.输教学任务时,“选课备注”一栏不得填写,否则内容会显示在课表中。

11.“微专业任务落实”同“主修专业任务落实”的操作类似,只需修改“教学班名称”,在原名称后面增加“微专业”三个字,如下图:

12.教学任务表(附件1)中增设一栏“考试方式(笔试、口试、机考、大作业…)”(非必填项),不做要求,仅方便管理员在期末考试前做考试方式的设置用。

13.请各教学单位汇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办法(平时成绩的构成,课程考核形式须与定稿的课程教学大纲中保持一致),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表格详见附件6至教务处俞老师;同时,请在各自网站上予以公布。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非实践主修教学任务(除本部大外分级教学)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任务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微专业教学任务

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整周停课安排表

5、外聘教师信息表

6、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考核构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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